央視網消息:據商務部網站6月7日消息,2018年5月31日,商務部發佈2018年第42號公告,決定自2018年6月8日起對原產於印度的進口間苯氧基苯甲醛征收反傾銷稅,稅率為36.4%-56.9%,實施期限為5年。
2023年3月7日,商務部收到濰坊茂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代表中國間苯氧基苯甲醛產業提交的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申請書。申請人主張,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於印度的進口間苯氧基苯甲醛對中國的傾銷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對中國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請求商務部對原產於印度的進口間苯氧基苯甲醛進行期終復審調查,並維持對原產於印度的進口間苯氧基苯甲醛實施的反傾銷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商務部對申請人資格、被調查產品和中國同類產品有關情況、反傾銷措施實施期間被調查產品進口情況、傾銷繼續或再度發生的可能性、損害繼續或再度發生的可能性及相關證據等進行瞭審查。現有證據表明,申請人及支持申請企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三條和第十七條關於產業及產業代表性的規定,有資格代表中國間苯氧基苯甲醛產業提出申請。調查機關認為,申請人的主張以及所提交的表面證據符合期終復審立案的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23年6月8日起,對原產於印度的進口間苯氧基苯甲醛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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