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央紀委國傢監委網站5月15日通報,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以來,安徽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始終保持零容忍震懾不變、高壓懲治力量常在,嚴肅查處糧食購銷領域貪占挪用、權錢交易、濫用職權等腐敗問題,清除瞭一大批膽大妄為、貪得無厭的糧倉“碩鼠”。前期省紀委監委已對專項整治期間查處的八起糧食購銷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例進行公開通報,為充分發揮案件的警示和震懾作用,持續加大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懲治力度,讓廣大黨員幹部重視、警醒、知止,省紀委監委繼續通報曝光十起典型案例。

  1.中儲糧淮北直屬庫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施雲靜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案。施雲靜利用職務便利,通過侵吞“小金庫”公款和服務商虛開租賃、裝卸費用等方式,貪污公款280餘萬元;利用職務便利,在糧食購銷、糧食倉儲租賃、糧食運輸、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1170餘萬元;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挪用公款20萬元借給他人使用。施雲靜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八個月並處罰金。

  2.亳州市譙城區譙糧第一糧食購銷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姬朝軍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案。姬朝軍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增糧食數量、虛增工程量等方式,貪污公款170餘萬元;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70餘萬元;多次挪用糧食收購款40萬元進行營利活動,非法獲利4萬餘元。姬朝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3.淮南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金新違反工作紀律、貪污、受賄案。金新通過虛開糧食收購碼單的方式套取國傢糧食資金共計90餘萬元設立“小金庫”;以虛假票據充抵個人消費方式,貪污公款20餘萬元;利用職務便利,在托市糧收購、貿易糧經營、糧倉建設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37萬元。金新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

  4.滁州市全椒縣華豐糧油儲運有限公司原經理胡洪水“以陳頂新”“虛假收儲”、盜賣“溢餘糧”貪污案。胡洪水利用職務便利,通過“以陳頂新”套取糧食差價、虛開購糧手續套取資金、盜賣“溢餘糧”等方式,單獨或夥同他人共同貪污公款1000餘萬元。胡洪水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5.馬鞍山市和縣金豐糧食購銷有限公司原經理尹仁倉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案。尹仁倉夥同他人虛列公司“集資款”,以退集資款和支付集資款利息名義套取公款,共同貪污公款800萬元;利用職務便利,在糧食購銷、工程建設、設備購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30餘萬元;挪用公款150萬元給他人使用。尹仁倉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6.中儲糧蕪湖直屬庫有限公司倉儲管理科原科長芮傢政貪污、受賄案。芮傢政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通過盜賣國有糧食的方式,貪污公款25萬餘元;利用職務便利,在糧食購銷、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15萬餘元。芮傢政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

  7.安徽景豐糧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省機械化糧庫宣城景豐分庫原主任朱國清私設“小金庫”、違規使用公司資金、貪污案。朱國清采取虛列小麥收購運費的手段,私設“小金庫”用於單位非正常財務開支;借申報“中國好糧油”項目之機,簽訂虛假協議,違規使用公司資金50萬元;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構糧食收購交易、私自售賣“溢餘糧”等方式,貪污公款247萬餘元。朱國清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解除勞動關系,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

  8.銅陵市樅陽縣糧食收儲有限公司老莊糧庫原負責人方修玉違規出借錢款收取高息、貪污、受賄案。方修玉違規向業務往來單位人員放貸80餘萬元,獲取回報39萬餘元;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增糧食出入庫人工費、補貼等方式,貪污公款36萬餘元;利用職務便利,在糧食質量檢驗、購銷業務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36萬元。方修玉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9.安徽東至河西國傢糧食儲備庫原主任趙凱濫用職權、貪污案。趙凱對收購糧食質量把關不嚴,違規決定將水分、雜質不符合國傢規定質量標準的稻谷收購入庫,並弄虛作假通過主管部門驗收,造成國有資產損失208萬餘元;利用職務便利,通過非法占有“小金庫”資金,將單位應收賬款沖抵個人債務等方式,貪污公款56萬餘元。趙凱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並處罰金。

  10.安徽嶽西國傢糧食儲備庫原主任徐觀燦受賄案。徐觀燦利用職務便利,在糧食購銷、工程招投標、工程建設、資金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收受賄賂36萬餘元,其中,以“借”為名向他人索取財物共計20萬餘元。徐觀燦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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