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全面通关后,搁置已久的访港热情又重新燃起。 除了提振旅游业外,也带动内地旅客回港购买人寿保险。

香港保险业从1840年代开始发展至今已有180多年。 它是香港著名的金字招牌,是奠定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四大支柱之一。 凭借成熟的产品和完善的功能,创新的服务受到众多内地客户的青睐,“香港保险”逐渐成为内地人海外资产规划的常规配置。

本期为《香港保险》第7期。 本期主要从监管层面与大家探讨香港保险与内地保险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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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叶作诚的投资朋友圈

十天前,我写了第一篇关于内地与海外保险差异的系列文章,着重从保险收入和保险公司利益分配的角度进行初步分析。 本以为只对普通非金融行业的朋友有帮助。 ,没想到很多金融界的朋友和领导也特别关注这个话题,特别希望能从更多的角度分析一下两种保险的相关差异,为大家的投保选择提供客观的建议。

我最近和大家交流的感受也印证了这一点。 目前的行业分工非常细。 比如,我们都认为律师是解决法律问题的,但是律师行业内部的分工已经很专业了。 资本市场上市的律师可能对刑事案件的审理并不那么专业和熟悉,而从事婚姻家庭事务的律师对知识产权案件的了解可能不多。

同理,即使是银行的员工或信托公司的领导和员工,如果不专注于某个细分领域,往往对公司本身的很多业务了解有限,更谈不上涉猎了。 例如,公行同事往往对理财的一些产品细节知之甚少; 在信托机构做ABS资产证券化的,可能对非标项目融资、家族信托的了解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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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熟悉国内保险的朋友,不一定是海外保险专业的;

学海外保险专业的朋友未必了解内地的保险业和理财业。

我也不认为财富管理是一个只要有一定客户资源就可以参与的行业。 这个行业的专业要求和门槛,以及对财富团队综合素质的要求,应该高于其他行业。 .

好吧,让我们走得更远。

离家更近。 今天,本文主要从监管层面与大家探讨香港保险与内地保险的区别。 监管制度和制度不仅是客户选择保险产品的重要上层建筑机制,同时也让大家知道,在购买投保后遇到保险纠纷,作为普通投资者,有什么样的救济措施或者什么样的赔偿。可用的? 路径可以尽可能保护自己的利益。

不同的经济制度导致监管差异

01

香港的保险条例

香港属于自由市场经济,市场竞争非常激烈。 监管很大程度上依赖企业的自律,香港政府不会对企业施加严格的限制。

早期,香港的保险市场和业务主要由保险代理注册委员、香港保险和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等自律组织监管。 这对成熟而有实力的公司来说是一个有利的局面。 条件,但也可能有一些投机者。

早在2015年12月7日,香港保险监管局( ) 生效并成立,很快在2017年6月26日,接管政府部门的保监会办公室正式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管. 并于2019年9月23日取代保险代理注册委员、香港保险及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等自律监管机构,正式规范香港的保险中介人。

需要指出的是,香港保险监管局是一个独立于政府的保险监管机构(下划线为后加),

其创始目标包括:

(一)确保保险业监管体系与时俱进,促进保险业平稳发展;

(2) 为保单提供更好的保障;

(3) 遵守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规定,即保险监管机构在财务和运作上应独立于政府和行业。

根据《保险业条例》(第41章),香港保险监督的主要职能是规管及监督保险业,促进保险业整体稳定,保障现有及潜在保单持有人,

它的具体功能是:

(1) 负责监督获授权保险人及持牌保险中介人遵守《保险业条例》的条文;

(2) 考虑并建议改革与保险业有关的法律;

(3) 促进和鼓励获授权保险公司采用适当的行为标准和良好稳健的商业惯例;

(4) 促进和鼓励持牌保险中介人采用适当的行为标准;

(5) 检讨获授权保险人及持牌保险中介人的监管制度,并在有需要时提出制度改革建议;

(6) 通过许可制度规范保险中介的行为;

(7) 提高保单和潜在保单对保险产品和保险行业的了解;

(八)制定行之有效的保险业监管战略,促进保险业市场可持续发展,提升保险业在全球保险业市场的竞争力;

(9) 对影响保险业的事项进行研究;

(10) 就保险业采取适当措施,协助财政司司长维持香港的金融稳定;

(11) 在《保险业条例》准许的范围内,视情况与香港或香港以外任何地方的金融服务监管机构合作并协助其工作; 或委派的职能。

02

国内保险监管

这方面大家都很熟悉,我就简单介绍一下。

目前,国内保险业整体上由新成立的国家财政部监管。 早期,国内委员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 五年前,保监会与银保监会合并,保险监管整体交由银保监会管理。

我国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准入退出监管、保险经营监管、保险金融监管和保险中介机构监管。

1.市场准入退出监管:保险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登记,依法经营保险业务。

2.保险业务监管:监管保险业务范围、保险费率和保险条款、保险公司恶性竞争、再保险业务和全国保险业保护、承保责任限额规定等。

3、保险金融监管:包括最低偿付能力、各类保险准备金、公积金、保险公司资金使用等。

四、保险中介机构监管: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

定价要求的监管差异

香港保险不限制保险产品定价、投资管理等“前端”业务,也不限制预定利率的上限,对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 香港储蓄保险以“低保证+高分红”相结合为主。 保证回报率一般仅为0.5%-1%,而预期回报率约为5-7%(IRR=5-7%)。

在整个香港保险体系中,只需要投资连结保险的示范利率。

而内地保险则是通过后端控制前端,规定了一定的预定利率上限。 例如,最受欢迎的增量人寿保险产品,过去的保证利率为4.025%。 目前是3.5%,很快就会是3.5%。 下架,大概率变成3%。

综合以上分析,不难看出,香港保险监管局独立于香港特区政府运作,能够更有效地规范和监督整个香港保险业,能够有效保障保单的合法权益。 基于国内保险的就近原则,合同文本更容易理解和解读,可能更容易沟通和交换理赔。

内地人想买香港保险首先要解决资金外流的问题。 国家实行外汇管制,对资金流出有严格的控制。 对此,请自行思考如何解决。 本文不便讨论。

不管怎样,无论是选择大陆保险还是海外保险,买适合自己的保险才是最重要的!

因此,一个靠谱、认真、专业的保险顾问或投资顾问就显得尤为重要。

全文结束,感谢您的耐心阅读。

欢迎转发、点赞、观看,一键三连。

編輯:碩谷新聞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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