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805年到2018年的213年,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史。

保险受益人法定是给谁_香港保险和大陆保险_香港保险有保险法吗

旧中国保险业发展大事记:

1805年,英国人在广州成立了裕人洋棉保安公司,这是中国最早的保险公司。

1875年,中国最早的商业保险公司——颐和保险公司在上海成立。

1899年,中国第一家寿险公司中国永年人寿保险公司成立。

1949年,上海有中外保险公司400多家,其中华商保险公司126家。

特点:全开放,能与世界接轨

1949-1959(新时期)中国保险大事记: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标志着新中国全国统一的保险机构诞生,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家国有保险公司。

1952年12月,彻底改变了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的垄断地位。 各种特权被取消,生意来源锐减。

1958年10月,西安全国财贸工作会议提出,人民公社化后,保险工作的作用消失了。 除境外保险业务须继续办理外,境内保险业务应立即暂停。 1959年以后,除上海、哈尔滨等地有一段时间外,国内的保险业务全部停业。

1959年9月,国有保险10年总结:保费总收入16.2亿元,其中,财产险占91.19%,人身险占8.81%,共缴纳3.8亿元元,拨付防灾费1300万元。 累计保险基金4亿元,上缴国家财政5亿元。

特点:社会理想化,停业。

1968-1978(恢复期)中国保险大事记:

1968年12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决定,境外业务的分保业务由民安保险公司承办,人寿保险业务由中国保险公司承办,香港、澳门、三地的保险业务由民安保险公司承办。新西兰应委托给中国保险公司香港分公司。 公司管理。

1972年4月1日起,恢复为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承保船舶保险。

1973年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先后承保了来料加工、建筑工程安装、石油勘探、钻井平台、油轮油污等险种。

1974年,人保推出国际航线航空保险。

1978年恢复保险。 但是,财产险和人寿险是合并的。

特点:无奈之举,渐进式恢复

1978-1992年(观察期)中国保险大事记:

1979年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停业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恢复。 中国保险学会成立。

1982年, Life 开始销售。

1983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升格为国务院直属局级经济实体。 1984年1月1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1988年3月21日,招商局蛇口工业区与深圳工商银行共同出资4500万元设立平安保险公司。 这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地方保险公司。 1992年9月29日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1991年4月26日,交通银行按照保险业务分业经营的要求,成立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1991年9月,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保险法的起草工作开始

1992年11月,友邦保险培训的第一代人寿保险代理人走上街头展示业务。 这一代理制引发了营销观念的巨变,寿险代理制迅速被国内寿险行业采用。

特点:观察先进,试点改革

1992-1996(探索期)中国保险大事记

1994年6月,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成功吸收摩根士丹利和高盛两家世界财团,成为中国第一家引进外资参股的保险公司。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委员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同年10月1日起施行。《华人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进入了法制建设的新时期。

1995年10月1日,《华人保险法》颁布实施。

1996年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与中国外贸信托在上海合资设立中弘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这是我国保险市场开放以来获准设立的第一家合资保险公司。

特点:复制一切,快速响应

1999年10月25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在上海率先推出投资连结保险,给我国寿险市场带来了深刻变革。 与此类保险类似的分红险、万能寿险相继分红。

2000年6月16日,中国第一家保险经纪公司——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北京揭牌,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综合性保险经纪公司。

2000年11月16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京揭牌

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WTO,对保险业作出“高水平、宽范围、阶段性开放”的承诺 特点:跑马圈地、盲目扩张 1996-2001年我国保险业(广泛运营期间)大事记:

1998年11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在北京正式成立。 作为全国商业保险公司的主管部门,对全国保险市场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2001-2006年(调整期)中国保险业大事记:

2002年,中国人寿启动改制重组工作,并于2003年在纽约和香港成功上市

2003年,人保财险顺利完成重组改制,人保财险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

自2003年底起,对外资非寿险公司在华设立公司的限制被取消。 同时,除法定保险业务外,一律放开外资非寿险公司业务限制。 我国保险业已全面对外开放。

截至2004年5月,中国保险业总资产已突破1万亿元

2004年12月11日,我国保险业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结束,保险业进入全面对外开放的新时期,呈现出以自我为中心、优势互补的对外开放新局面。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和谐发展。 2006年4月6日,《保险销售代理人管理条例》颁布。

2006年6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称《国十条》)正式发布。

特点:对症下药,及时调整

2006—黄金发展期 2006年《国家十条》颁布 2008年保监会8.19会议

2009年《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体制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特点:规范运作,科学发展

目前中国约有110家保险公司,其中寿险公司60家(中资32家,合资及外资28家)

編輯:碩谷新聞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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