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大皖新聞】;

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依法嚴懲毒品犯罪和涉毒次生犯罪典型案例。

此次發佈的“韋穎故意殺人案”是一起因吸毒誘發嚴重暴力犯罪的典型案例,被告人韋穎吸毒致幻殺害無辜群眾,致三人死傷,罪行極其嚴重。

被告人韋穎,男,漢族,1987年5月1日出生,無業。2020年6月4日7時許,被告人韋穎與他人一起吸食毒品後產生幻覺,攜帶尖刀至湖南省衡陽市石鼓區湘江北路河畔。

韋穎認為在此活動的被害人劉某(男,歿年19歲)對其生命有威脅,遂持刀捅刺劉某頸、胸部等處數刀,致劉某死亡;後持刀砍向正在附近跑步的被害人吳某某(男,時年49歲),吳某某避過;認為被害人許某(女,時年20歲)是“女殺手”,又持刀捅刺許某背部多刀致其輕微傷。被害人肖某某(男,時年52歲)見狀喝止,韋穎持刀捅刺肖某某背部致其受重傷。

本案由湖南省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審,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核。最高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瞭死刑復核。法院認為,被告人韋穎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韋穎違反國傢法律規定吸食毒品,產生幻覺後在公共場所持刀連續捅刺無辜群眾,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一人輕微傷,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大,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據此,依法對被告人韋穎判處並核準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罪犯韋穎已於2023年6月21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最高法介紹,毒品具有中樞神經興奮、抑制或者致幻作用,會導致吸毒者狂躁、抑鬱甚至出現被害妄想、幻視幻聽癥狀,進而導致其自傷自殘或實施暴力犯罪。近年來,因吸毒誘發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惡性案件屢有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上述案件充分反映出毒品對個人和社會的嚴重危害,尤其值得吸毒者深刻警醒。人民法院在嚴懲韋穎罪行的同時,也警示社會公眾自覺抵制毒品,切莫以身試毒。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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