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涉外情報監視法》702條款將於今年年底到期,美國政府近期以“國傢安全”為由發起遊說,敦促美國國會延長該條款有效期。該條款允許美國情報機構在未經法院許可的情況下對選中的“外國目標”實施監控,搜集其電話、短信及互聯網通信內容。

  自“棱鏡門”曝光以來,美國監聽行徑已引發美國國內和國際社會廣泛批評。專傢指出,美國以安全為名實施大規模監聽,將使全球陷入更多安全困境。

  急於延長監聽特權

  據俄羅斯《消息人報》報道,美國政府近期正急於延長其監聽特權。白宮方面日前表示,《涉外情報監視法》702條款是美國的“寶貴工具”,幫助美國軍方、情報機構和執法機關“應對外國威脅”。延長702條款有效期是本屆美國政府的“關鍵優先事項”。

  另據美國《國會山報》報道,美國司法部長梅裡克·加蘭和美國國傢情報總監埃夫麗爾·海恩斯日前直接致信美國國會,敦促立即延長702條款,聲稱該條款有助於“瓦解恐怖主義陰謀及對手招募美國間諜的企圖”。

  《紐約時報》報道稱,憑借702條款,美國情報機構可以命令美國電信運營商和互聯網企業交出外國用戶的“任何通信信息”。2021年,有超過23萬個外國目標成為702條款監控的對象。

  “隻要目標是美國境外的外國人,美國國傢安全局和聯邦調查局就能在無需法院授權的情況下,直接從谷歌、微軟、蘋果、Meta等美國科技公司收集電子郵件、短信和其他電子數據,用以反恐、反核擴散、偵查間諜活動和網絡攻擊等情報目的。”《華盛頓郵報》報道稱。

  702條款還會“順便”收集美國公民的信息。美國“公正安全”論壇網站日前發表美國國傢安全局前官員文章稱,702條款是一項“大規模、有計劃的”監控程序,能從外國目標那裡收集數億條信息。當外國目標與美國公民通信時,大量美國公民的信息也會被“捎帶”捕獲。彭博社稱,這些信息存儲於特定數據庫,供美國情報機構查詢使用。美國聯邦調查局官員透露,2021年,數據庫中美國公民的信息被查詢約340萬次。

  《涉外情報監視法》頒佈於1978年,要求聯邦執法人員通過向法院申請調查令,對外國間諜實施監控和秘密調查,同時限制情報部門監聽美國民眾的通訊信息。2008年,美國對《涉外情報監視法》進行修訂,增加第702條為正式條款,允許美國國傢安全局在無需申請法院許可的情況下,即可監控美國境外的外籍人士。該條款的有效期需經過美國國會定期授權。2018年,美國國會批準將702條款有效期延長6年至2023年12月31日。今年年內,美國國會須進行投票,決定702條款在此之後是否有效。

  給霸權披上“合法”外衣

  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科技與網絡安全所所長李艷對本報記者表示,美國《涉外情報監視法》頒佈於水門事件之後,原本是為瞭防止美國行政部門濫用權力、任意監聽。然而諷刺的是,該法案及後來頒佈的702條款如今成瞭美國濫施監聽的“趁手工具”,給美國及海外用戶的隱私和個人信息安全造成嚴重威脅。通過該法案及702條款,美國給自己的監聽行為披上瞭一層“合法化”和“程序正義”的外衣,目的是為瞭掌控全球情報,服務於美國國傢利益。

  近年來,美國政府屢次被曝監聽醜聞。2013年,美國前防務承包商雇員斯諾登向媒體披露,美國國傢安全局長期利用代號為“棱鏡”的秘密監聽項目,從美國AT&T、Verizon等主要電信服務商及微軟、谷歌、雅虎、蘋果、臉書等科技公司獲取大量信息,對全球用戶的電子郵件、社交通訊、網絡通話、視頻、文件、照片等進行跟蹤。

  2015年,“維基揭秘”網站爆料,美國國傢安全局從上世紀90年代起就開始監聽德國政界要員,2006—2012年,還對法國領導人、多位部長、法國駐美大使的通信內容等實施監聽。2020年,《華盛頓郵報》和德國電視二臺曝光,美國中情局長期秘密操縱瑞士加密設備制造商,對多國開展監聽活動。2021年,丹麥媒體披露,美國國傢安全局利用丹麥互聯網設施,監控德國前總理默克爾等歐洲國傢領導人和高級官員的短信及電話。2022年,中國西北工業大學遭到美國國傢安全局網絡攻擊。中方發佈的調查報告顯示,美國長期利用網絡攻擊武器平臺等,對中國手機用戶進行語音監聽、非法竊取短信內容並進行無線定位。

  復旦大學發展研究院副教授江天驕對本報記者表示,“9·11”事件後,美國以“反恐”和“國傢安全”為名,在全球大搞監聽,並為此頒佈多項法案,給濫施監聽的行為“保駕護航”。2001年,美國頒佈《愛國者法案》,允許美國情報機構采集美國公民及非公民的個人信息,包括電話記錄、網絡通訊及金融交易信息等,並在2006年、2010年、2013年三度對該法案涉及監聽的關鍵條款進行延期。直到“棱鏡門”引發越來越強烈的爭議,《愛國者法案》才被終止。

  “美國實施大規模監聽,背後有三重考慮。”江天驕說,“首先,美國希望發揮自身在互聯網領域的軟硬件優勢,進行網絡情報收集,做到‘料敵於先’,熟悉競爭對手動向,更好服務於美國的地緣政治目標、維護美國霸權。其二,美國實施監聽還有經濟考慮,希望通過截獲交易並購、技術研發等方面的商業機密,在涉及美國經濟和金融市場的重大事項上占得先機,維護美國經濟霸權。其三,美國的監聽對象不僅包括所謂的恐怖分子和競爭對手,盟友和夥伴國傢領導人等也在其監聽名單之列。借此,美國希望實現‘全球情報盡在掌握’,更好維系其在同盟體系中的霸主地位。”

  “美國多年來監聽不斷,目的還在於維護美國在網絡空間的霸權。”李艷說,“美國無論是試圖延長702條款,還是開展其他網絡行動,本質目的都與美國長期的網絡空間戰略一致,那就是維持美國對全球網絡空間的態勢感知能力,應對美國面臨的所謂網絡安全威脅,維持美國對全球網絡空間的掌控力。”

  給全球制造安全困境

  美國的監聽行徑早已引起國際社會公憤。曾供職於英國阿伯丁大學的國際法學教授托尼·卡蒂認為,《涉外情報監視法》允許美國情報機構跟蹤世界上任何人的電子活動,這被認為是對人權特別是隱私權的侵犯,是對其他國傢管轄權的非法幹預。法國24小時新聞臺報道稱,美國想要竊聽整個世界,包括他們的盟友,這暴露瞭美國網絡監控的野心。美國《財富》雜志網站表示,近10年來,美國情報機構大規模違規收集數據,“這是最糟糕的事情”。

  美國政府大肆窺探公民隱私,在美國國內也引發強烈譴責。美國“公正安全”論壇網站刊文稱,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和其他公民團體多次起訴702條款違憲,認為美國聯邦調查局等機構正在將702條款用作“國內間諜工具”,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大量采集美國公民的個人信息。另據彭博社報道,谷歌、蘋果、Meta等日前通過行業協會發聲,希望美國國會限制702條款的法律效力,防止美國情報機構隨意收集其用戶尤其是美國用戶的信息。

  然而,面對各方批評,美國不僅不打算停止監聽,反而向他國大潑臟水,上演賊喊捉賊的鬧劇。卡塔爾半島電視臺日前刊文稱,美國議員們一邊指責其他國傢的軟件有“後門”,一邊卻在考慮迫使谷歌、Meta、蘋果等企業提供便利,以便針對海外非美國公民開展不受限制的間諜活動。此舉再次暴露瞭“美式雙標”。

  “近年來,美國多次以‘維護國傢安全’的幌子無理打壓中國企業,污蔑中國通信設備和服務存在安全風險,嚴重破壞兩國間互信,導致大國科技博弈的緊張局勢不斷升級。”江天驕說,“在此背景下,美國如果繼續無節制、無約束地實施監聽,將導致數字領域進一步‘脫鉤斷鏈’,加劇全球數字產業鏈供應鏈扭曲。最終,美國自己也要為此付出高昂代價。”

  李艷表示,美國以安全之名開展監聽,將持續給世界制造安全困境。其他國傢為瞭維護自身國傢安全,也可能升級相應措施,導致全球網絡空間的信任基礎進一步遭到侵蝕,使全球網絡安全環境持續惡化。

  “美國如果不放棄把監聽‘合法化’、武器化的企圖,繼續對他國實施大規模、有組織、無差別的監聽,將對他國主權和公民權利造成嚴重侵犯。與此同時,美國通過監聽非法竊取他國關鍵情報和公民隱私信息,用於開展美國的對外行動,也將持續給世界帶來不穩定因素,對全球安全與穩定構成持續威脅。”李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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