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被視為處理垃圾問題的“模范生”,不少人建議香港向日本取經。大公報記者到日本實地采訪,發現日本無論是垃圾分類還是垃圾收費,都是由地方政府負責,並沒有一致的做法。在垃圾分類方面,不同地區的分類項目及要求各有不同;在垃圾收費方面也不是一刀切,有的收費,有的不收費。在垃圾袋方面,也有不同的顏色。而在東京人口密度高的地區,除大件垃圾外,並無針對一般傢庭垃圾收費。

  總體來講,日本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推動美化首都運動,80年代實施垃圾分類,但大部分地區在2000年起才陸續開始落實垃圾收費。但直至今天,日本隻有六成地區實施一般傢庭垃圾收費,鄉村的比例高於城市。更值得一提的是,日本的垃圾循環再造率隻有約兩成,另外約八成垃圾,無論分類與否,主要都是焚化處理。

  日本的堆填區不多,但全境的焚化爐多達逾千座,焚化爐技術先進,設計美觀,焚化產生的電能有六成輸入全國電網。這是另類的垃圾循環再用。這給香港以啟迪,在處理垃圾問題上不能站在道德高地空談理想,而是要實事求是,以結果為目標。請問鉆牛角尖的“環保先鋒”,你們傢是如何處理垃圾的?小市民是否有條件學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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