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8日,一排的士停在澳洲悉尼市中心的街道旁。\法新社

  【大公報訊】綜合法新社報道:因不滿美國網約車平臺Uber搶生意,澳洲的士司機在5年前發起集體訴訟索償,其代表律師18日透露,已與Uber達成和解協議,的士司機們有望獲得2.718億澳元(約13.9億港元)賠償。

  2019年,超過8000名澳洲的士司機和租車車主入稟維多利亞州最高法院,指控Uber在2012年進入澳洲時故意違反本地的士牌照制度法律,造成不公平競爭,令的士及出租汽車司機損失瞭大量收入,同時造成牌照價值大打折扣。的士司機的首席律師唐納利表示,2.718億澳元和解金,是“澳洲法律史上第五高的集體訴訟和解金額”。和解案須由最高法院批準才能正式成立。

  原告之一、澳洲的士司機安德裡安納基斯表示,當Uber在澳洲推出時,他被迫結束瞭經營40年的生意。他說,自己失去瞭“對工作的熱情”,也失去瞭“養活傢人的收入”。

  Uber則發表聲明,當公司在十多年前創立時,“世界上任何地方都不存在共享汽車法規,澳洲也是如此”,但該情況如今已有改觀。從2015年起,澳洲修訂法例,容許Uber等網約車平臺在當地合法經營。Uber還稱,自2018年開始,已經對的士業界提供補償。

  Uber成立於2009年,其業務遍及全球約70個國傢及地區和1萬多個城市。多年來,該公司在全球多個城市遭到的士司機的抗議。Uber這次願意付錢瞭結澳洲的官司,在全球創下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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