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產訊  近日,國傢稅務局發佈《支持協調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以下簡稱“216項政策”)、《支持共享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以下簡稱“182項政策”),分別梳理形成瞭涵蓋216項、182項支持協調發展、支持共享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指引。

  具體看,216項政策從區域協同發展、城鄉一體發展、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發展、經濟社會統籌發展等四個方面出發,梳理瞭改造安置住房免征相關印花稅、公租房免征房產稅等24條促進城鄉住房發展稅費優惠政策,以及個人銷售住房減免增值稅、個人出租住房減按10%征收個人所得稅、城鎮職工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免征契稅等22條支持消費提振信心稅費優惠政策。   而182項政策從推進鄉村振興、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縮小收入差距、推動共同富裕四個方面出發,提及教育托育事業、基本公共服務等方面的稅收減免優惠措施,其中包括高校學生公寓免征房產稅、符合條件的企業大型體育場館房產減半征收房產稅等。

  對此,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此次梳理的一攬子稅收優惠,目的是通過全方位的降成本,實現補短板,增強發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續性,也是貫徹近期政治局會議會議強調的“積極擴大國內需求,發揮消費拉動經濟增長的基礎性作用”。全方位減稅也意味著,當下亟待擴大內需、修復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

  在李宇嘉看來,此次住房消費交易供給領域的稅收優惠力度較大,覆蓋范圍更廣,在市場預期較弱、購買力下降的階段,此次稅費降成本,目的是降低住房交易和循環的成本,有利於提振購房的信心。值得註意的是,此次降稅費改革,更多在公共住房、城鄉融合區域的住房改造和服務設施覆蓋,主要是驅動新市民、年輕人,外來人員融入城市,享受城市的公共服務,提振他們的消費潛力,這是我國未來房地產和住房可持續發展的潛力。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則認為,此類政策應該和中央政治局近期精神進行結合,部分政策還有進一步調整優化的空間,同時,部分政策也可以和各地住房刺激政策進行更好結合,總體上有助於進一步刺激住房消費需求。另外,各地要客觀科學準確理解此類政策,積極把此類既有政策的效應發揮好,更好地把降低購房和售房成本等工作推進下去,發揮好稅費政策激活住房消費需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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