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产讯 近日,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兆业集团”)发布公告,披露了与债务重组相关的可能交易细节,其中包括可能发行强制可转换债券以及债权人小组成员发行股份等内容。
公告显示,佳兆业集团将于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召开及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以供股东考虑及以投票方式酌情批准强制可转换债券发行(包括授出配发及发行强制可转换债券转换股份的特别授权)及债权人小组工作费用股份发行(包括授出配发及发行债权人小组工作费用股份的特别授权)。
具体来看,佳兆业集团债务重组的范围涵盖未偿还本金总额约122.7亿美元另加应计利息。重组涉及为换取悉数解除及免除义务人及相关范围内债务项下或与之有关的其他相关人士的相关债权,而向计划债权人分派重组代价,其中六档以美元计价的优先票据(即新票据),其将根据该等佳兆业集团计划债权人有权索偿额或瑞景计划债权人有权索偿额(视情况而定)在每个计划下按比例分配予各计划债权人;可转换为公司新股份的八档以美元计价的强制可转换债券(即强制可转换债券),其将根据该等佳兆业集团计划债权人有权索偿额或瑞景计划债权人有权索偿额(视情况而定)在每个计划下按比例分配予各计划债权人。
根据计划条款,重组须待12个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如适用)后,方可作实。据了解,12个条件包括集团相关成员公司就重组交付公司授权书,并订立其为一方的重组文件;就计划取得相关计划批准命令,且计划根据其条款生效;支付债权人小组工作费用的现金部分等。
受限于重组生效日期的落实,佳兆业集团将发行八档以美元计价可转换为公司新股份的强制可转换债券(即强制可转换债券),其将根据该佳兆业集团计划债权人有权索偿额或瑞景计划债权人有权索偿额(视情况而定)在各计划下按比例分配予各计划债权人。
根据公告,八档强制可转换债券的初始发行金额分别为3亿美元、4亿美元、5亿美元、8亿美元、8亿美元、10亿美元、10亿美元以及瑞景计划债权人有权索偿额总和的50%乘以瑞景计划可回收率比率,另加佳兆业计划债权人有权索偿额总和的50%乘以佳兆业计划可回收率比率,减上述A档至G档强制可转换债券本金总额,八档债券的初始发行金额共计约68.92亿美元。
就重组而言,佳兆业集团与债权人小组成员订立日期为2024年8月20日的债权人小组工作费用函件。据此,佳兆业集团已同意向债权人小组各成员支付(或促使该集团另一成员公司支付)若干费用,作为债权人小组各成员为促进重组所进行工作的代价,而债权人小组工作费用的一部分合共约2688万美元,将根据债权人小组工作费用函件的条款及条件,由该公司以配发及发行21亿股股份(市值为23.73亿港元)的方式支付。
此外,公告提到,佳兆业集团已就公司未支付若干债务向公司提出清盘呈请(即香港程序),由于重组取得重大进展,香港程序的聆讯已押后至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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