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产讯 12月3日,针对近期有关执行董事、总裁陈弘倪的不实谣言,祥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祥生集团”)发布严正声明。
公告指出,陈弘倪自祥生集团面临流动性风险以来,一直积极领导集团解决债务问题,并确保项目交付,履行社会责任。近日有不法分子在媒体渠道散布陈弘倪已潜逃境外的虚假信息,这些谣言不仅损害了陈弘倪的个人声誉,也对祥生集团的名誉造成了恶意抹黑,扰乱了行业秩序,挑动社会矛盾,打击了社会各界对祥生集团的支持信心。
祥生集团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公民在公共舆论空间中发布侮辱、诽谤、污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该等行为构成“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等情节时还须承担刑事责任。为此,祥生集团已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反馈上述不实、违法行为,现责令相关方立即停止不实报道,删除相关内容,消弭不良影响,同时保留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司法追诉权利。
公开资料显示,陈弘倪,为祥生集团创始人陈国祥之子,生于1983年,2010年在美国福特海斯州立大学获得通识教育(商业管理)学士学位。于2012年11月加入祥生,起初担任祥生实业集团的酒店管理公司总经理,负责酒店的整体运营。2014年至2017年,陈弘倪开始担任诸暨城市分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2019年1月,他开始担任祥生地产执行总裁,协助总裁进行祥生地产的整体业务管理,不久后,他开始担任祥生控股集团总裁,主要负责统筹集团整体业务管理及物业项目运营。2020年5月,陈弘倪先生获委任为祥生控股集团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2023年4月,陈弘倪获委任为代理主席兼提名委员会主席。
就在前不久的2024年11月7日,祥生集团发布公告,披露了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关于取消其上市地位的决定。于2024年11月11日,祥生集团旗下上市公司祥生控股(02599.HK)从香港联交所退市,原因为祥生控股未能在在复牌截止日期前刊发2023年中期业绩及2023年年度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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