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产讯  9月3日,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638.HK,以下简称佳兆业集团)发布清盘呈请聆讯延期公告。

  公告显示,在佳兆业集团及呈请人布洛德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请人”)共同提出延期申请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简称“高等法院”)已取消原定于2024年9月9日进行的呈请(经修订)的聆讯,并已将其延期至2025年3月31日。

  据佳兆业集团2023年7月10日公告,呈请人针对佳兆业集团向高等法院提出日期为2023年7月6日的清盘呈请,内容有关未偿还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发行的若干以人民币计值的公司债券,涉及本金人民币170百万元及应计利息。发行人为佳兆业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佳兆业集团首次发布清盘呈请聆讯延期公告。据大公房产不完全统计,佳兆业集团曾在2023年的9月13日、9月27日、10月10日、10月16日,2024年的1月31日、3月8日、4月29日、5月27日、6月24日及8月12日发布针对此次清盘呈请聆讯延期的相关公告。

  根据财报,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佳兆业集团总收益约为54.29亿元,同比减少60.0%;毛利7.44亿元,同比减少75%;期内亏损约为人民币89.94亿元,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约为人民币91.15亿元,每股基本亏损为人民币1.299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佳兆业集团的流动负债总额约为213.04亿元,非流动负债总额约为201.34亿元。

  于2024年6月30日,佳兆业集团的总借款约为人民币1350.78亿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336.24亿元),其中约人民币1176.04亿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170.52亿元)须按要求或于一年内偿还、约人民币31.28亿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8.37亿元)须于一年至两年内偿还、约人民币110.61亿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41.12亿元)须于两年至五年内偿还,及约人民币32.85亿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06.23亿元)须于五年以后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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