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产讯 8月9日,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辉集团”)发布关于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H21旭辉2”)撤销回售安排的公告。
公告显示,为配合旭辉集团“H21旭辉2”持有人后续交易、转让安排,旭辉集团拟对该债券启动撤销回售业务。
据了解,旭辉集团已在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限交易日)对“H21旭辉2”申报回售且未在回售撤销期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限交易日))撤销回售申报的债券,持有人可在2024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3日期间(限交易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撤销回售申报,撤销回售的债券份额应不高于原申报回售份额。
回售申报撤销成功的债券,持有人可于次一交易日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转让有关规定进行交易转让。
据悉,本期债券“H21旭辉2”由旭辉集团于2021年7月22日成功发行,总额为30亿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30亿元,债券期限原为5年期,附第3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调整后,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调整为2021年7月22日至2027年7月22日,即新增2025年7月22日、2026年7月22日为年度付息日;除年度利息外,其余利息利随本清,在本金分期兑付日进行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未偿本金对应的利息按票面利率3.70%计算。
于7月26日,旭辉集团发布公告称,“21旭辉02”自当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24年7月31日开市复牌。但通过东方财富平台可以看到,该债券仍处于“停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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