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產訊 5月10日,鄭州市住宅與房地產業協會官網發佈《關於全面開展鄭州市二手住房"賣舊買新以舊換新"工作的公告》(以下簡稱《最新公告》)。公告顯示,自5月10日起,鄭州取消試點期限和試點區域。在鄭東新區、高新區、經開區、中原區、二七區、金水區、管城區、惠濟區等市內八區全面開展二手住房"賣舊買新、以舊換新"工作。

  據瞭解,4月15日,鄭州市房協發佈《鄭州市二手住房"賣舊買新、以舊換新"試點工作公告》,於4月20日正式啟動試點工作,計劃於6月30日結束。而此次發佈的政策調整公告中,對前期試點中相關內容進行瞭優化調整。

  與此同時,《最新公告》調整城發安居公司收購房屋條件,包括房屋性質為普通商品住房,已取得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且自房屋竣工備案之日起至今不超過20年;房屋坐落區域為市內八區,優先收購三環內房屋,三環外房屋需滿足職住平衡、配套齊全等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使用條件;房屋建築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含)等。

  此外,提供換房群眾選購的新建商品住房條件調整為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現售備案證》等;房屋位於鄭州市建成區范圍內。

  對此,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前鄭州的以舊換新政策,明確試點時間是今年6月底,但很顯然此次提前結束瞭試點的工作,同時明確進入到全面鋪開的推進階段。從原因上看,此前鄭州對於以舊換新的工作有瞭較為充分的認識和掌握,也瞭解瞭一些痛點和問題,所以此次鋪開,使得政策更加到位和有效。另外這也說明鄭州在更好滿足居民合理住房消費需求方面,持續優化調整政策。

  從全國來看,目前已有多個城市宣佈推行住房"以舊換新"政策。中指研究院數據顯示,徐州、濟南、揚州、武漢、等城市在2023年已經出臺瞭商品房"以舊換新"政策模式。

  就在近期,上海、深圳也相繼啟動住房"以舊換新"政策。以上海為例,5月3日,上海市房地產行業協會聯合上海市房地產經紀行業協會倡議,在上海市發起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首批參加倡議的房地產開發企業20餘傢、房地產經紀機構近10傢,首批參加倡議的項目30餘個,主要分佈在嘉定、松江、青浦、奉賢、臨港等區域。

  中指研究院監測數據顯示,截至5月6日,全國已有超50城表態支持住房"以舊換新"。從各地支持"以舊換新"的方式來看,主要包括兩種:一是房企聯合經紀機構對舊房優先推售,若一定期限內舊房售出則按流程購買新房。二是開發商或國資平臺收購舊房,售房款用於購買指定新房項目,這種方式是今年以來住房"以舊換新"的主流。除此之外,對出售自有住房並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個人或傢庭給予一定的購房補貼,也是地方政府進一步促進購房者"以舊換新"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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