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發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功能作用,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圍繞任務目標,明確瞭三方面重點改革措施:一是完善國有資本收益上交機制;二是提升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效能;三是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工作。

  所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國有資本收益,並對所得收益進行分配而發生的各項收支預算,是政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是從2007年9月國務院發佈《關於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正式建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到2020年,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的比例要提高到30%。

  此次國務院印發的意見,也是對過去十六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經驗的總結和制度的完善,標志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將進入新的發展階段,朝著更加科學、高效、有序的方向發展,更好地發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作用。

  而從《意見》提出的三大方面的改革措施來看,也進一步說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這本賬,需要更好地去算,更精準地去算,收好、管好、用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讓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能夠發揮比一般資金更大的作用。

  從“收”的角度來講,就是要收得恰當。什麼叫收得恰當,就是既不要多收,也不能少收,既不能稀裡糊塗地收,也不能不明就裡的收。在這其中,企業的賬準不準確,有沒有水分,就很重要。也就是說,在按照制度收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時,首先要確保企業的賬本是準確無誤的,是沒有任何水分的。那麼,就需要抓好兩道程序的工作。一是企業主動申報,二是出資人對企業經營利潤的核實。前者是衡量企業制度、規矩、規則意識的標準,後者是檢驗出資人監管能力和水平的手段。如果企業申報不批,出資人監管不力,就難免會出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執行不到位、不準確的問題,就有可能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打折扣。所以,收的賬不隻是收多收少的問題,還有清與不清的問題,有企業財務是否真實、可靠、準確的問題。

  從“管”的角度來看,就是要管得科學。由於管理體制不同,目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並沒有全覆蓋,也沒有完全按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進行管理,而是與一般公共預算混合在一起。基本格局是,中央非金融企業收益上繳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而大部分中央金融企業的利潤、股利和股息等收益則尚未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隻是作為一般公共預算的非稅收收入管理。如此一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規模也就受到很大影響,使用也就很難完全規范科學瞭。而且,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中,相當一部分也是調入到一般公共預算中使用,導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資金使用效率並不是很高,作用也不是很大。如何更好地管理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並把屬於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范圍的企業都能實施統一管理,需要進一步思考和探討。這本賬,也要更加科學、精準地算一算。

  更好地服務民生

  從“用”的角度來看,就是要用得高效。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從來源來講,毫無疑問應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也隻有這樣,才能更好地體現國有企業是全民企業的特點。但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目標來看,很顯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不能過度滿足於一般公共事務,而要表現在著力推動科技創新、技術攻關、產品研發、品牌培育、核心競爭力培植等方面,讓這些資金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意見》也指出,要優化支出結構,聚焦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增強對國傢重大戰略任務的財力保障。用到一般公共事務方面當然重要,但如果能夠用在關鍵領域、重點領域、薄弱環節,讓其“生”出更多的財來,就能更多投入一般公共領域,更好地服務民生。否則,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的作用效率就會很低。這筆賬,也是要算好的,不能隻算眼前賬、短期賬,更要算長遠賬、長期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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