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提高居屋的轉流率,需要增加供應,以及付款方法有不同的選擇。

  香港立法會早前曾辯論進一步完善房屋階梯的議案,筆者針對議員的觀點也想回應以下自己的看法。

  很多人認為私營與公營房屋是應該分開處理,這個想法十分理想,但現實中並不容易做到,因為政策制定者必須考慮已買瞭居屋的細單位業主,他們總有一日需要賣出單位並改善居住環境。而換樓當然需要面積大一些,或者希望居住環境更舒適,如果現在將公私營兩個市場分隔開,很難滿足這一群體的換樓需求?因為特區政府起碼要堅持20年左右的時間,才能為分隔房屋市場之後的換樓需求做好準備,即有足夠的公營換樓放盤量,包括在地區及戶型也能讓住戶有足夠選擇,那才可以實行到真正的公私營房屋分隔。

  就算真正實行到,一個買入細單位的居屋業主是否想換私樓呢?有沒有人問過他們的意願?筆者見到想換回居屋的案例是相對較少的,即是說不僅公私營房屋分隔短期內沒有條件去做,而且亦未必是居屋小業主所需要的,很大機會弊大於利。

  還有不少人介懷居屋出現“癲價”成交,筆者認為,隻要是符合申請資格及入住用途的人士購買,我們就不應該介意單位的升值幅度,為何要眼紅小市民的資產升值呢?居屋出現癲價成交的始作俑者其實是特區政府,因為特區政府好心地將一些位置上佳的地皮興建居屋,但收取居屋范圍內較低的價錢,這些居屋在市場上自然等於提高瞭賺錢機會。

  特區政府給予一個好的位置而不出現升值的話,除非有關房屋的質素很差,要不然升值幾乎是必然的。特區政府應該要檢討值不值得找一個好的位置去興建居屋,這是居屋政策的問題,筆者暫時不去討論。相反,一個有炒樓意圖的人,隻要合乎申請資格又搬進單位居住,他一樣能享受到這個紅利的,其實我們是不用千辛萬苦想辦法去令到這些賺錢的情況不出現。

  增加轉流率是關鍵

  筆者見到很多人說居屋隻容許以“居二市場”方式售予現有公屋居民、合資格申請居屋人士或白居二,同時又不允許自由市場買賣,那就可以徹底分隔市場,甚至有人說不會令居屋“賣一間少一間”。上述想法令人啼笑皆非,樓宇市場是需要轉流率的,隻要有轉流率,在不同狀態之下的樓宇都可以供應。更加重要的是,特區政府一定要令選擇的單位更加多、買賣方式及付款的方法有不同的選擇,才可以令到居屋轉流率提高。

  減少單位轉流、分隔市場、在不足夠完善之下分開公私營房屋及減少成交的方法,隻會令到樓市萎縮,受害的隻是賣樓的業主或者不合乎申請資格的夾心人士。市場不是一加一等於二,轉流得好是可以令到大量人增加機會,摧毀市場隻是滿足瞭一些眼紅別人賺錢的人而已,對整個市場都是傷害。

  (作者為祥益地產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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