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無紙證券市場咨詢總結重點

  【大公報訊】證監會昨天就在香港實施無紙證券市場而建議制定的附屬法例、守則及指引,發表咨詢總結。建議無紙證券市場制度明年底實施,在2030年底前分批過渡至新制度,證監會指出,無紙證券市場措施將免卻人手和紙本文件程序,從而提高香港金融市場基建的營運效率。

  設5年過渡期

  據瞭解,證監會因應市場意見,建議一個5年時限,目標今年底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法例,在完成相關立法程序後,明年底實施無紙證券市場制度。原屬法律可與無紙證券市場制度兼容的公司,須在2030年底前分批過渡至新制度。制度將涵蓋香港公司股份,亦包括在內地、百慕達及開曼群島註冊成立公司的股份。

  不過,為瞭確保有序過渡,證券將按次序參與,發行人的股份過戶處將與香港中央結算公司及聯交所合作,協定每個發行人的特定期限,將制定一個更詳細的時間表。而且證監會將制訂發行人指引,重點闡述發行人參與無紙證券市場所需準備步驟及持續責任。因應公司可能需要修改章程或細則以確保與無紙證券市場兼容,指引將包括范本條文供發行人參考。

  此外,證監會其後會就某些與無紙證券市場相關的費用設置上限,包括由股份過戶處收取的轉讓費用、去實物化費用,以及為設立一個供登記人管理無紙化證券新設施而收取的費用,並會另行再咨詢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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