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國大力發展科技創新和應用,必須得到金融的支持,這才能在全球的競爭中突圍而出。
從全球競爭的角度來看,中國要想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須在科技創新、科技應用,以及科技產業化等方面有突出貢獻,而做出這樣的貢獻,非有金融的鼎力加持不可。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發展科技金融在“五篇大文章”中居於某種領銜的地位。
在筆者看來,科技金融指的是促進科技開發、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企業形成、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服務、金融政策和金融制度的系統性安排,是由企業、市場、社會中介機構和政府等各種主體共同參與的社會活動,是國傢科技創新體系和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科技金融主要通過三條渠道、或者三種形式來發揮作用:
其一,科技貸款。自20世紀90年代末,科技貸款就開始出現在銀行資產負債表中。多年來,我們看到很多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都有科技貸款的安排,但客觀地說,至今成效不彰。主要原因在於,金融機構(尤其是商業銀行)是風險厭惡型機構,監管部門對他們的要求也是安全第一,而科技金融本質上卻是一種風險投資,所以,商業銀行在科技貸款方面天然地束手縛腳。
其二,財政可以介入科技金融的切口有很多,如財政撥款、降稅免稅、財政貼息,以及很多地方都設有的政策性風險投資基金、引導基金,以及其他政策性金融機構或政策性金融安排等。這裡要強調的是,政策性金融的資金雖然可能來自財政,但其運行是要通過金融機制。所謂金融機制,就是要管理風險,要講求成本效益,基本保證本金得以保全和回流。
其三,風險投資。科技金融的本質是風險投資,這是由科技發展的本質決定的。大傢知道,科技發展就是不斷創新,既然是創新,就有風險,既然存在風險,就需要建立管理風險的機制,也就需要適當的機制、適當的渠道、適當的工具。我們跟蹤研究發現,中國的風險投資(VC)、私募股權投資(PE)是在20世紀末開始引進的,而且在一段時期曾有過較大的發展,但最近幾年卻下滑得比較厲害。鑒於當下的國際形勢,這個問題更應當引起高度關註。
發展科技金融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主要推動力之一。有兩點值得註意:首先,科技金融的目標是促成科技的產業化,轉化為新質生產力,落腳點是發展經濟,而絕不僅限於“創新”一些金融產品和服務,或單純地促進科技發展;其二,要時刻牢記科技金融是一種風險投資,它是“創造性破壞”,因此我們既要支持創新,享受這個令人豪情滿懷的“創造”,也要考慮管理好這個過程中的風險。
具體而言,一項新的技術被推廣,必然會帶來大量舊的技術被淘汰,一個新的企業和產業的興起,必然有大量老的企業和產業沒落,並不可免地帶來員工失業問題。這個過程映射到金融系統,就會產生大量的不良資產。近年來轉型金融十分流行,它主要討論的就是生產力高質化、綠色化過程中不可避免帶來的不良資產和失業人口的處置問題。
如此看來,今次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之所以重要,固然在於其系統地闡述瞭中國金融發展未來的方向,更重要的則是一針見血地剖析瞭當下中國金融體系的弊端,有幾個表述是在過去的改革方案中從未見到過的。譬如,“科技金融要迎難而上,聚焦重點,引導金融機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統籌運用好股權、債權、保險等手段,為科技型企業提供全鏈條、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支持做強制造業”。這裡強調的是“全”,意味著金融機構或金融市場雖然已經做瞭很多,但還隻是“半”,我們隻是看到科技的應用已經初見端倪,已經有瞭市場前景才去支持,做的大多是錦上添花的事,而發展新質生產力,恰恰需要的是“投小、投早”。
鑒於此,金融工作會議便有如下重要論述:“我國金融體系規模已經很大,但資金配置不均衡,融資結構不合理,可以說不缺資金缺本金,關鍵是提高融資效率,重點解決資金‘苦樂不均’和‘錢多本少’、‘耐心資本’不足等問題。……要發展多元化股權融資,發揮好創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對科技創新的支持作用。”在筆者印象中,類如“耐心資本”這種隻在很小的專業領域中使用的詞匯,很少會進入中央文件。如今指出這些,應當說是點出問題要害。
風險管理至關重要
講到這裡,筆者的結論便呼之而出瞭:發展科技金融必須遵循風險投資的原則,因為整個投資過程充滿瞭風險。因此,資本市場理所當然是支持科技金融的主要機制。其中,風險投資體系,即VC/PE尤其重要。而中國VC/PE的主體是外資,國內資本、特別是國有資本介入較少,近年來國資開始涉獵,但主要是參與設立引導資金,對於真正有風險的領域,還是不敢涉足。這意味著,要發展真正的VC/PE,我們還須依賴民營資本。如果這個判斷正確,那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就又多瞭一層必要性和緊迫性。顯然,在這一領域,政府急切需要推出若幹給人信心、真正管用的長期性制度安排。
我們應當清醒地認識到,在今後一段很長時間裡,中國的資本市場、VC/PE,還不可能發展到能夠大規模支撐科技金融發展的程度,仍需要依靠銀行來完成這一任務。但是,發展直接融資的進程並不順利,甚者最近兩三年來,由於各種原因,金融體系出現向間接融資回歸的趨勢。
上述情況產生瞭很多問題,甚至對於金融的宏觀調控也都產生瞭負面影響。在目前的金融結構下來討論怎樣發展科技金融、支持新質生產力發展,筆者覺得有三條思路可以考慮:
其一,打包貸款。打包貸款在中國興起,是上世紀末、本世紀初的事。當時的代表性事例,就是國傢開發銀行用“開發性金融”的名義推出“蕪湖模式”和“天津模式”。這個模式的底層邏輯還是風險投資的原則:就是把若幹個賺錢的和不賺錢的項目綁在一起(打包)算總賬,隻要總賬是盈利的,包含在“包”內的所有項目均可獲得信貸支持。
比如“天津模式”,其實就是個總體開發的概念,其核心則是海河的清理。清理海河自身肯定是不賺錢的,單獨將之列為一個項目,無論如何也不能獲批。但是,海河周圍的房地產及其他連帶的商業活動都將因海河的開發而獲得豐厚收益,於是將海河開發以及這些相關的開發項目打成一個包,算作一個項目,那就是一個難得的好項目,高達800多億元人民幣的貸款就這麼發放出去瞭。
其二,最近這段時間裡大傢討論較多的是“合肥模式”。據我們研究,“合肥模式”的要義,除瞭類同“打包貸款”算總賬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新特點,就是引入容錯機制。我們知道,中國原來的金融體制機制安排,是不容許出錯的,特別是銀行體系不容許出錯,甚至設有終身追究的安排。這就使得商業銀行在科技金融領域難以施為,因為,既然關涉創新,就不可能不出錯,而且還可能出大錯。
對於這種“錯”,如果沒有一種實事求是的態度和相應機制安排,支持創新很難有所作為。大傢一定註意到,最近中央反復強調“一致性評價”的重要性,不僅所有的經濟政策要有一致性,而且非經濟的政策也要同宏觀調控的方向具有一致性。筆者體會,這種一致性要求,就是要對經濟金融領域中的決策給一些寬容,為中國的科技金融發展提供政策保障。
探討銀行混業經營
其三,有一個老題目恐怕還是要拿出來討論,就是銀行綜合經營問題。如果支持創新是一個必須完成的、關乎中國前途與命運的戰略任務,我們就要在體制機制上讓銀行能夠承擔起這個任務來。從這個意義上看,銀行綜合經營就是一個體制機制的解決方案。
早在20世紀末,綜合經營就是歐洲大陸上基本的金融制度。在美國,固然因《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1933年)和《銀行控股公司法》(1956年)的禁錮,銀行業和資本市場長期分離,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於1999年被通過,混業經營也因此開始大行其道。對於這些趨勢,國內都曾有過非常熱烈的討論,但終因各種形勢所迫,這個討論無果而終。筆者覺得,面對如今的新形勢,以及發展科技金融的緊迫需求,我們應當認真重提這個話題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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