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在横琴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的决定》和《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的决定》。规定修改后,删除了要求港澳备案申请人提供部分材料等内容,港澳人士在横琴执业将更加便捷。
据了解,两项决定于2023年12月29日经珠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两部法规的修改为港澳专业人士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便捷有序执业提供了更加优良的法治保障,对推动合作区逐步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此前两部关于港澳建筑及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执业的法规分别于2019年、2020年由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自合作区成立以来,横琴的区域名称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名称及职能发生了较大变化。通过此次修改,使得两部法规与区域改革发展新情况及有关政策的最新内容保持一致,更加便于法规的具体执行和适用。
修改后的法规名称分别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和《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规定》。此次修改保持了原政策稳定性,除名称及部分内容的变化外,原有规定的整体内容继续得以保留,符合条件的港澳建筑及旅游从业人员可继续依规在横琴执业。
“截至2023年3月,合作区累计完成15期共计900名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培训,顺利通过考核认证并取得横琴专用导游证人员共计885名。同步,对认证合格并取得横琴导游证的港澳旅游从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人3000元人民币。”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文旅会展商贸处处长林衍杰说,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与澳门旅游局已经携手推出的“澳琴同游”激励计划,鼓励开发“跨境一程多站”联程产品,为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该局将进一步支持港澳旅游从业人员赴合作区执业。
除了旅游行业,建筑行业也在合作区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珠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主任孙仪波介绍,本次对《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的个别条款作了修改:一是删除部分已经取消资质要求的企业准入条件;二是删除“要求港澳备案申请人提供部分材料应当进行公证”的条款,进一步便利建筑领域港澳企业和专业人士跨境提供服务。
“目前,港澳企业和专业人士承建项目投资额达52亿元人民币,在建项目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控制上均取得不错反馈。”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李志平在发布会上透露,从2019年至2023年间,共有86家港澳企业和437名港澳专业人士在横琴合法备案。港澳工程管理模式取得较大成功,已建项目顺利交付使用,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竣工验收备案、城建档案接收等全环节已全部贯通。
澳门工程师学会副部长、澳门土木及结构工程师学会常务理事李冠杰说,合作区揭牌以来,横琴“澳门新街坊”等项目接连落地,让不少澳门同事来到横琴跨境执业,更加融入合作区发展。随着新规的施行,以及全岛封关运作,更多工程项目有望在横琴落地,将会提振港澳建筑从业人员赴横琴发展的信心。
GDToday记者 李心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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