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到手沒幾天,市面上的同款車就降價兩萬元?上海市民董小姐最近有點煩。
4月下旬,她在上海閔行小鵬交付中心提到瞭新購買的小鵬G9 702 MAX汽車,僅僅6天後,就收到其他門店銷售人員發來的促銷信息,稱“車展活動疊加五一活動,G9上海專場優惠20000”。
“我當時就很震驚。”董小姐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我反復跟她確認20000是積分還是車款,賣的是不是展車。她告訴我是車款,是新車。”董小姐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瞭侵害。4月上旬,在小鵬線下活動中,銷售宣稱“當天下定所有活動同車展”,她為此心動下單。
4月27日,銷售人員發給董小姐的優惠信息。 本文圖片均為受訪者供圖
對於兩萬元優惠,小鵬汽車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這是針對一批“專項車”的常規營銷活動。所謂“專項車”是部分特定車型,配置也是固定的。車本身沒問題,隻是個別配置不一定為主流受眾所喜歡。
董小姐則表示,此前有客服人員稱,“專項車”為已生產、配置固定的車,即先有車,後匹配訂單,而她是定制化購車。但令其不解的是,《小鵬汽車購買協議》明確寫道,“將根據您確認的車輛配置方案安排生產。”自己4月8日下定,4月21日提車,卻發現所購新車系2月份生產,比優惠兩萬元的“專項車”生產時間還要早。
提車六天降價兩萬?客服回應前後不一
董小姐是在4月8日的一次小鵬線下活動中當場下定的。她告訴澎湃新聞記者,活動宣稱是“發佈車展活動,當天下定所有活動同車展,還有提前下單優惠”,營造的是“近期最優惠”的熱烈氛圍。
4月8日線下活動邀請函。
聽到“近期最優惠”,董小姐決定當場下定,選擇瞭G9 702 MAX車型,顏色選擇瞭外白內棕,輪轂為21英寸五輻輪轂。她說:“配置就兩個顏色和輪轂可以自選,我選的應該是最大眾的,和在旗艦店看到的展車一樣。”
4月21日,董小姐順利提到瞭車。4月27日,也就是上海國際車展最後一天,她收到瞭另一位晶耀前灘門店的銷售發來的消息,稱“車展活動疊加五一活動,G9上海專場優惠20000,倒計時最後1天”。
董小姐進一步詢問後,得知優惠車輛也是新車。除此之外,其中提到的電池終身質保和車展1000元電卡,她同樣沒有享受到。
想到此前宣傳的“活動同車展”和“近期最優惠”,董小姐覺得無法接受。她馬上聯系瞭自己購車的南京西路店(直營店)銷售,對方瞭解後表示“公司4月底放出瞭一批額外優惠的車子,數量有限,但現在沒辦法通過門店申請補償”,並建議董小姐撥打客服電話。
據董小姐說,她將問題提交反饋後,有四人先後同自己聯系。
第一位客服人員表示沒有這項活動,要求提供證據。董小姐便截取瞭和兩位銷售的聊天記錄提交。
第二位客服人員則稱這批優惠車輛為長期庫存車,或是瑕疵車。董小姐同樣不認可,她向銷售人員確認過所售為“新車”。
第三位聯系她的是那位晶耀前灘店的銷售。她告知董小姐優惠車輛為“一車一價”,這又讓董小姐對小鵬汽車的“全國統一售價”產生瞭疑問。
第四位客服人員表示有“車展期間限量專項車優惠活動”,其中部分庫齡較長、車況質損,也有部分為全新車輛,但因為已生產所以配置受限,不能滿足定制化需求。
前後幾位人員的說法不一,讓董小姐的不滿越發強烈。
小鵬門店:車展期間確有一批“專項車”優惠
5月上旬,澎湃新聞記者作為消費者來到小鵬汽車晶耀前灘體驗中心咨詢購買G9車型。
銷售人員介紹,上海車展開始後小鵬確實推出瞭一批“專項車”,一共大概是40輛,都是三四月份生產的。“這批車和常規的車沒有區別,不是展車是新車。隻是它已經被生產出來,可能跟你想要的配置不一樣。”
此外,銷售人員還表示小鵬汽車全國的售價均統一,晶耀前灘店雖為授權店也與直營店保持一致,不會自行調整售價。
記者表明想瞭解“專項車”的意願後,銷售人員在內部系統進行瞭查詢。系統顯示,這批專項車大部分已經售出,但閔行交付中心當時仍有一輛小鵬G9 702 MAX在庫,配色為外白內棕,輪轂為21英寸五輻輪轂,與董小姐所購一致。在系統中可以看到,這輛車的出廠天數為42天,可優惠2萬元。
這位銷售人員還告訴記者,隻要消費者還沒有提車,都會根據最新的活動來進行福利疊加。“如果你還沒有提車,但是這批專項車出來瞭,隻要有你喜歡的配置,也可以重新定這臺專項車,按專項車優惠定價。但如果已經提車上路,就沒辦法瞭。”
2023上海國際車展於4月18日開幕,當時董小姐還未提車,但南京西路店銷售並未告知此項優惠活動。
記者聯系瞭小鵬汽車公關人員,對方表示:“這批專項車優惠屬於常規的營銷活動,隻是碰上瞭一個特殊的購車時間節點。可能是直營店和授權店的兩位銷售在信息方面沒有溝通好,給消費者造成瞭對營銷信息的誤解。”
對於車輛降價銷售,公關人員表示同車型、同配置的汽車絕對不會官方降價。“如果發現一模一樣的車降價瞭,消費者可以隨時投訴我們,找12315也可以。”他對澎湃新聞記者說。
定制化購車,制造時間卻比下單時間早
型號配置一樣,有優惠的“專項車”和董小姐所購車輛有何不同?
前述一位客服人員告訴董小姐,“專項車”為已生產、配置固定的車,即先有車,後匹配訂單,而她屬於定制化購車。
於是,董小姐特地查看瞭新車的制造日期。結果發現,副駕駛周圍車架上張貼的信息顯示,她所買的“新車”制造年月為“2023年02月”,在定車時間的一到兩個月之前。這意味著董小姐這輛車的生產時間,比記者在小鵬系統中看到的庫存“專項車”更早。
董小姐所購新車制造年月為今年2月份。
對此,董小姐表示事先並不知情。她告訴記者,在購車時明確自己的需求就是要一輛新車。“當時銷售問過我需不需要展車,可以便宜兩三萬。展車我肯定是不要的,但當時如果知道會有現成的新車可以降2萬,那當然會考慮。”
4月8日定車後,董小姐的“小鵬汽車”APP顯示預計交付周期為4-6周。但出乎意料的是,她4月21日便提到瞭車。“當時也沒有想太多,還覺得有點驚喜。”董小姐說。
查看瞭制造年月後,董小姐找出瞭她所簽署的《小鵬汽車購買協議》,其中寫明:“小鵬汽車將根據您確認的車輛配置方案安排生產。”
購買協議明確將根據消費者確認的方案安排生產。
現在回想起來,董小姐記得當時提車時看到車身某些位置沾有泥沙。而且在開出交付中心之後,汽車的智能輔助駕駛系統也出現瞭問題,她不得不再次折返。她也有些懊惱:“現在感覺這些都能連起來。”
為此,澎湃新聞記者聯系瞭董小姐購車時對接的南京西路店銷售人員,對方在電話中表示自己不便回應相關問題。對於董小姐提出自己訂購的新車其實是2月份制造,談不上定制,小鵬方面未予回應。
董小姐表示,下一步考慮通過消費者投訴平臺、汽車投訴平臺等渠道進行維權。
律師:商傢違約交付現車是賠付前提
針對這一消費糾紛,澎湃新聞記者咨詢上海海若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吳衛義律師。吳衛義表示,在法律層面,基本準則是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內容來進行判斷。
對於提車之後發生降價,吳衛義認為關鍵在於小鵬的優惠政策在內部何時確定。“如果銷售人員在簽訂合同時知道將有最新的優惠政策,但是沒有告知消費者,那確實涉嫌信息披露不完整,存在價格欺詐的嫌疑。但如果說消費者在簽訂協議時,新的降價政策並沒有確定,那麼消費者就隻能自行買單,因為銷售方並沒有任何信息隱瞞。”
若“專項車”相關優惠在董小姐提車之前就推出,銷售人員是否有義務告知最新優惠活動呢?吳衛義認為,銷售人員在客觀上沒有直接的披露義務,不進行告知可能會影響到市場對其認知,暴露客戶服務的細致度問題,對於消費者權益的保障考慮得不夠充分,但是法律層面上沒有問題。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丁金坤律師則認為,小鵬汽車沒有按照合同要求交付車輛,已經構成合同違約。
《小鵬汽車購買協議》中寫明,“小鵬汽車將根據您確認的車輛配置方案安排生產”。丁金坤表示,這說明消費者購買的是新車,而小鵬交付的車輛雖然配置符合董小姐需求,但制造時間在她下定之前,也屬於“交付不當”,構成合同違約。且根據董小姐的說法,小鵬並未提前告知她車輛為2月生產,丁金坤指出這屬於隱瞞事實,已經涉嫌消費欺詐。
如何衡量董小姐的損失呢?丁金坤表示,如果汽車沒有降價,那麼交付非新車並未造成實際損失,小鵬方面為違約行為給予象征性賠償即可。但因為小鵬推出瞭新的降價優惠,董小姐所購得的現車有事實上的跌價,所以丁金坤認為小鵬應當賠償其中的差價損失。
小鵬汽車違約交付現車,是消費者能夠進行維權且要求賠償的首要前提。丁金坤分析說:“小鵬汽車如果依照合同交付新生產的車輛,且新推出的優惠政策並不包括此前已售出車輛,那就無需承擔合同之外的保價義務,消費者也無法就‘提車後降價’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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