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張帥 北京報道)“笑果脫口秀”涉案公司今次被罰款1335萬,並無限期暫停涉事公司在京所有演出活動。有法律業界人士指出,通報稱對涉案人員及其演出經紀機構和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相關違規行為還將進一步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料在行政處罰之後,涉事公司或還將面臨刑事處罰。

2021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專門增設瞭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規定對詆譭、貶損軍人榮譽,侮辱、誹謗軍人名譽,或者故意毀損、玷污軍人的榮譽標識的,要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法律業界人士認為,這意味,如果後續調查認為構成犯罪,則還要依法追究涉事者的刑事責任。

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王才亮對記者表示,今次是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作通報處理結果,尚隻是行政層面,如果涉及刑事犯罪則還會有公安機關介入。近年,已有人因侮辱英烈被追究刑事責任,如2021年,網友“辣筆小球”因貶低、嘲諷衛國戍邊的英雄烈士獲刑八個月。2022年,因侵害“冰雕連”英烈名譽榮譽,羅昌平被判有期徒刑七個月。

“在內地,構成刑事責任不僅要看客觀損害結果,也要看主觀目的和動機。今次笑果事件,造成瞭客觀損害結果,但是否要追究刑事責任,還要看主觀上的惡性程度,即是隻對軍人的不尊重還是有意的侮辱、抹黑,對此還有待進一步區分。”王才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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