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假期的出行,註定有些坎坷。
林蓮和朋友們早早定瞭五一去武漢玩的計劃,3月10號在某OTA平臺(在線酒店、旅遊、票務等預訂系統平臺的統稱)上訂瞭一套兩室的民宿,4月28日入住,350元一晚。預訂的過程很順利,但在4月15日,他們突然接到民宿老板的電話,對方表示,民宿所在的那棟樓,被查出“有人吸毒”,民宿因此被管控瞭,“而且他還說,他正在派出所裡處理這個事”。
接到電話,林蓮和朋友們有些懵,仔細一想,他們覺得這個理由“不太可信”。她告訴深燃,自己特地去網上看瞭,房源還在,隻是價格漲到瞭1100元一晚。她假裝為新顧客,詢問還有房源嗎,對方回答“有”。
她立刻向平臺投訴,平臺反饋,是房東忘記關平臺上的鏈接瞭,但她希望能核實該民宿所在的小區是否真的被管控,最終沒有獲得平臺的明確回復。
翻看網上同類型案例,她才意識到,自己遇上瞭民宿“毀約潮”。
這不是個例。從4月開始,社交媒體平臺上,很多網友提到自己訂好的五一民宿,被店傢要求退訂。店傢給的理由五花八門,有的說房子還在裝修,有的說民宿倒閉瞭,有的和林蓮碰到的情況一樣,說小區被查出有人吸毒,民宿被管控瞭。
但這些民宿大多在平臺上依舊掛著房源鏈接,隻是房價上漲瞭三五倍。涉及的平臺很多,包含木鳥民宿、途傢民宿、小豬民宿、智行旅行、攜程、美團等。
今年的五一假期,是疫情政策調整後,除春節外的第一個小長假,相比於往年的3天假,今年在調休下能休5天,這都激發瞭大傢的出行熱情。
根據攜程旅行數據,截至4月20日,五一假期民宿預訂量環比4月平日(截至3月21日預訂3月30-4月3日)增長1070%,訂單均價環比增長超三成。同比2022年同期(截至2022年4月21日預訂2022年4月30日-5月4日),訂單量增長瞭1080%。
暴漲的需求背後,一些民宿正在野蠻收割。
01
民宿老板毀約,理由多離譜?
在社交平臺上,很多人分享瞭類似的被毀約經歷。他們大多在3月或4月初提前訂好五一假期出行的民宿,但從4月中旬開始,陸續接到民宿老板希望退單的通知,理由五花八門。
餘楊是在3月14日定好瞭東極島五一假期4天的民宿,花瞭538元。在3月20日接到平臺客服的電話,表示民宿老板忘記改價格,讓他把訂單退掉,重新再訂。他原本訂的大床房,同樣的房型,4天價格變為瞭2380元,漲瞭近4.5倍。
計劃五一假期到惠州雙月灣遊玩的耿庚告訴深燃,她3月15日在某民宿平臺上花399元訂瞭兩房兩廳兩衛的民宿,下單後,立刻被店傢要求支付300元假期服務費,她拒絕後,店傢表示鎖房瞭,要入住的房間有問題。被問及有什麼問題時,對方並沒有解釋,當耿庚表示要投訴時,對方解釋是房間長時間沒有接待客人,需要重新裝修。
來源 / 受訪者提供
張雨一行人遇到的老板,更加“簡單粗暴”。
她告訴深燃,他們一傢和朋友兩傢,一行9人在2月底就商量好五一假期去威海玩,3月1日,他們通過某OTA平臺預訂瞭一棟三層別墅,一天1000多元,三天房費共3781元。起初民宿老板態度熱情,4月初,還一直打聽著他們有沒有買到去威海的高鐵票。
就在4月20日,民宿老板突然要求他們退房。就在訂單被取消後,這傢民宿的價格在平臺上已經顯示為5999元一晚,按這趨勢,三天收費近1.8萬元,漲瞭4.7倍。
這位老板沒有找原因,直接表示,周邊漲價瞭,他沒有漲價,心裡不舒服。
在張雨發給深燃的聊天記錄裡,老板表示,“周圍快捷酒店(價格)翻瞭六七倍,確實是太誇張瞭,要是一間房一晚上隻要三四百,我(少賺點)也認瞭,現在周圍一間房都700多瞭”,他希望張雨一行人理解他。如果自己不漲價,“現在看著周圍都10多倍的漲瞭,想起來難受”。他還給出一個方法是,讓張雨們補差價,“讓我別吃這麼大的虧也行”。
深燃聯系上瞭其中兩傢毀約的民宿老板。威海的這位民宿老板在得知來意後,直接掛斷瞭電話。惠州的那位民宿老板,否認瞭坐地漲價的說法,表示主要以當天訂的價格為準,下單時都有明確的價格。被問及“300元假期服務費”時,對方表示,這要分不同情況,如果客人訂的是特價房,要在節假日入住,會增加假期服務費,還有一種情況是,客人要升級房間,需要另補費用。
不過耿庚出示瞭她和民宿老板的聊天記錄,她否認定的是特價房,也沒有提過升級房間的需求。現在,當初399元定的民宿,最高已經漲到瞭999元一晚。
在溝通無果後,對方還“安排”起瞭她的假期,讓她退掉高鐵票,暑假再來。
02
平臺不管管嗎?
為什麼今年會出現民宿“毀約潮”?
首先是消費者端,出行熱情高漲。今年的五一假期,是防疫政策調整後,除春節外的第一個長假。而且五一假期通常隻有三天,今年調休後有五天,這都激發瞭大傢出行的熱情。
其次,在民宿端,根據多位民宿老板的反饋,疫情三年裡,很多顧客擔心臨時封控,都是臨時下單,隻提前一兩天預定,沒想到今年消費者下單很早,在年初就開始定五一的房間,自己的確沒來得及調價。同時,也和他們對市場預判失誤有關,“沒想到臨近五一時,可以漲價到那麼高”。
民宿管傢餘小小告訴深燃,他們一般在年初會大致制定全年的價格,遵循的方式是,大節假日在原價基礎上漲500元,有三天假日的漲200元,隻放一天假的節假日,一般不漲價。到瞭假期臨近時,還會再微調價格。
她表示,今年有一個預判失誤,沒想到五一的房被預訂得這麼早、這麼快。“今年春節後,就有人訂五一的房瞭”。當時他們還沒有來得及調價,有客人是按照原價訂的,為瞭保持口碑,他們還是照常接收瞭,“除非沒有房間,才會拒絕訂單”。但吸取教訓,現在他們已經把十一、春節假期的房間,提前鎖住瞭。
莫幹山歸歟山居民宿主周周告訴深燃,她一般是提前兩個月改價,在3月初,就有老顧客來預訂房間,她還有些驚訝,“這麼早就訂房?”,畢竟疫情三年裡,大傢訂房都臨時預定瞭,當時她以7000元包棟的價格把民宿租瞭出去,比去年的6300元高瞭一些,但比疫情前的8300元還少瞭1300元。
“預判到瞭市場肯定會復蘇,但那時候沒有想到會那麼早訂房”,她表示,她還是會遵照約定的預定履行合約。之前三年很多民宿虧錢、倒閉,急需回血的民宿很多,“大傢的選擇不盡相同,有的民宿主寧願毀約都要漲,賣假貨‘假一賠三’,六倍的漲幅對於急需回血的民宿主來說,在沒有約束的情況下誘惑力很大。但其實尊重契約精神,才能持久做好民宿。”
很多遭遇毀約的消費者,向預訂的平臺發起投訴。根據深燃多方瞭解,不同平臺給出的解決方案不同,有的是補差價,有的是賠償首晚房價的三倍價格,有的送瞭一些優惠券,但大部分難以讓消費者滿意,原定的出行計劃已經被打亂。
餘楊預訂民宿的平臺,客服一開始說會和民宿方溝通,但後來表示,隻能給首日房價三倍的賠償,算下來隻有300多元,對比漲價後2380元的費用,杯水車薪。他不同意,最後,平臺還是強制取消瞭訂單。
後來他通過另一傢平臺預訂東極島的民宿,再次遇到瞭房主退單的情況,這傢平臺給出的解決辦法是補償差價。
張雨和平臺溝通時,最初平臺表示隻能賠償380元的券,後來漲到瞭1100元,但這也於事無補。因為住不瞭原定的別墅,張雨和朋友幾傢人的聚會泡湯瞭,隻能分頭行動,重新各自單獨訂民宿,這時價格已經大漲,“我新訂的民宿,平日一晚價格150元,五一假期漲到瞭850元”。
而耿庚投訴到某民宿平臺後,平臺方表示,隻能補償她50元的優惠券,並幫她申請退款。她表示要向工商部門投訴,希望平臺提供店傢的相關證照,才得知該店傢連經營許可證也沒有。
隻有原本隻預定瞭一晚的林蓮,對平臺處理的結果滿意。最後平臺賠償瞭他們首晚三倍的房價,算下來是1050元,他們另租瞭兩間房,一共花瞭1400元,減下來他們也隻承擔瞭350元的房費。
這也暴露瞭平臺對民宿約束力有限的問題。
一位平臺人士對深燃表示,一般對於這類違約商傢,平臺會對其罰款或扣信用分,後者會影響商傢評分或者在平臺上的排名。
但在漲價帶來的高回報面前,這些都失去瞭效力。
餘小小告訴深燃,在有的平臺上,顧客消費瞭才能評價,商傢會相對重視評分,但有的平臺上,顧客不消費也能點評,商傢就沒那麼重視評分。
同時,有8年民宿行業運營經驗的大飛也對深燃表示,民宿從業者原本就相對混雜,現在民宿入駐OTA平臺,也很簡單,入駐一些平臺“甚至連保證金都不要”,這意味著,平臺要罰款,也無從罰起。
經營民宿的門檻相對較低,平臺約束力也有限,這都加大瞭現在的亂象。
03
民宿毀約,傷害的不止是消費者
這次的民宿“毀約潮”,將民宿行業脆弱的誠信擺在瞭大眾面前。
根據中領《2022年民宿行業研究報告》,2020年我國在線民宿房東數量為45.8萬人。
報告提到,2011年,在國內共享經濟驅動下民宿興起,十幾年過去瞭,這是一個還在成長的市場,市場規模目前處於百億量級。2019年,民宿市場交易規模突破200億元,與同屬於住宿領域的酒店相比,還有較大差距,後者的市場規模在5000億元左右。
這個還在成長中的市場,需要從業者的共同努力,但現在,一些隻顧眼前利益的從業者已經傷害瞭不少消費者的信任。
大飛表示,民宿很早之前的定義是“共享”。房主把自己閑置的房間共享出來給他人,後面才慢慢發展成類似酒店的品類,但行業裡還是有很多個人投資者,並不都是企業化的運營。
因此,民宿也分為專業民宿和普通個人民宿,做連鎖的專業民宿,已經接近酒店的標準,但個人民宿準入門檻較低,“很多人的理解是,民宅稍微整理一下開個店,甚至不去辦證,也一樣經營”。
這也給一些從業者帶來瞭煩惱。一位民宿老板表示,他們是想做精品民宿,但沒有民宿分級,“導致很多口碑不太好的民宿,把民宿這兩個字傷害瞭。一些民宿隻是拍照好看,服務不好,也不做回頭客。”
這都給還在成長中的行業,一記重創。
那麼,在“毀約潮”中,民宿和平臺分別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
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鄭小強律師告訴深燃,商傢和消費者之間構成合同關系。
“如果預訂界面或預訂過程中,商傢沒有明確列出其可以單方取消的情形,也沒有與消費者事先協商一致,又不符合法定單方解除事由,則無論是什麼理由或原因,都不能免除商傢對消費者應付的違約責任”,他表示。
商傢擅自退單毀約,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違反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
這其中,商傢應該承擔的責任不同。如果是擅自退單毀約,商傢應該承擔繼續履行合同義務,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而商傢虛構各種理由退單毀約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的三倍。如果因為不可抗力使得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可以法定單方面解除合同。但即便真的屬於不可抗力,也可以要求商傢出示相關文件證明。
而OTA平臺方面,相當於提供瞭一個供商傢上架旅遊住宿產品的平臺,方便消費者挑選,他表示,“不少OTA平臺會與民宿簽訂商傢入駐協議,完全可以在協議中要求商傢不能隨意取消住宿訂單、設置平臺處罰規則”。
“如果OTA平臺明確向消費者承諾瞭商傢單方無理由取消訂單的後果,則需要按承諾履行,否則構成對消費者的違約。當然,如果OTA平臺明知或應當知道民宿商傢利用OTA平臺侵害消費者權益,但沒有采取必要措施,則需承擔連帶責任”,鄭小強表示。
在他看來,“商傢的擅自毀約行為,表面是不惜一切追逐短暫的眼前利益,實際上反映的是,當商品的市場需求突然猛增而導致價格大幅度上漲時,商傢如何平衡好誠信原則和利益原則的關系。為瞭眼前利益放棄誠信經營,勢必影響長遠利益,得不償失”。
這是耿庚解封後第一次出去玩,選擇民宿是因為和朋友們一起,想要一個像傢一樣的房間,而且和酒店不一樣,她預訂的民宿還能帶寵物。據她觀察,周邊同類房子價格都漲到1000多元瞭,這次出行,她計劃瞭好幾個月,做好瞭吃喝玩樂的筆記,但可惜“合適的房子都快沒瞭,我估計要睡沙灘瞭”,她有些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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