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文化和旅遊部3月29日消息,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東北地區深化改革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部署要求,推動東北地區旅遊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近日,文化和旅遊部、國傢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瞭《東北地區旅遊業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范圍包括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總面積約145萬平方公裡。規劃期至2030年,展望到2035年。《規劃》包括發展背景、總體要求、推動形成旅遊業發展新格局、打造互聯互通的旅遊交通網絡、構建科學保護利用體系、加強優質旅遊產品供給、推進“+旅遊”融合發展、培育特色旅遊產業集群、構建旅遊消費體系、深化區域協同發展、創新旅遊營銷體系、拓展旅遊開放合作新空間、規劃實施保障等十三部分內容,全面對接東北全面振興國傢戰略,聚焦推動東北地區旅遊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提出世界級冰雪旅遊度假地、全國綠色旅遊發展引領地、邊境旅遊改革創新樣板地、跨區域旅遊一體化發展實踐地等四個發展定位。

《規劃》強調,要堅持以人為本,旅遊為民,深入發展大眾旅遊,增加優質產品和服務供給,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要堅持改革開放,創新驅動,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大力發揮科技創新對旅遊業發展的賦能作用,加快推進智慧旅遊發展,推動旅遊領域的機制創新、模式創新、業態創新;要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以綠色旅遊發展理念為引領,探索旅遊業發展新模式,實現生態保護、綠色發展和旅遊發展相統一,使保護生態和發展旅遊相得益彰;要堅持科學統籌,協同發展,優化整合區域資源,做到統一謀劃、一體部署、協同實施,形成分工協作、優勢互補、各具特色的協調發展格局。

《規劃》明確,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內蒙古自治區要共同建立東北地區旅遊業發展專項工作機制,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工作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加強對規劃實施的跟蹤分析,圍繞重點建設任務定期開展監測評估,把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文化和旅遊部、國傢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督促檢查和綜合協調,及時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政策經驗,推動規劃落實落地。

《規劃》的印發實施有利於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引領和帶動東北地區旅遊業統籌協同發展;有利於推動形成優勢互補的東北地區旅遊業高質量發展格局,提升東北地區旅遊業整體競爭力,為推進新時代東北地區全面振興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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