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央視新聞客戶端】;

相信不少消費者都碰到過,在為老年人購買保險產品的時候,因為超過瞭產品的承保年齡限制,或者健康狀況不能滿足核保條件等原因,很多商業健康險都無法購買。對於失能人群來講,想要買到適合的長護險可能會更難。從今天(5月1日)起,根據銀保監會的要求,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務試點正式啟動。那麼,這項舉措都適用於哪些消費人群?又是如何進行轉換呢?

轉換業務是指人身保險公司根據投保人自願提出的申請,將處於有效狀態的人壽保險保單中的身故或滿期給付等責任,通過科學合理的責任轉換方法轉換為護理給付責任,分別設計瞭保單貼現法和精算等價法兩種責任轉換方法。

保單貼現法適用於已進入約定護理狀態的被保險人,在保單投保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在向保險公司提出保險合同變更申請及保險金折價給付申請後,保險公司就申請進行理賠核定,將原本在身故等保險責任發生時才能給付的保險金,通過保險金折價的方式提前給付給被保險人。

精算等價法適用於尚未進入約定護理狀態的被保險人,在保單投保人提出保險責任轉換申請後,將壽險保單的部分保險責任轉換為長期護理給付責任,為被保險人提供未來可能的長期護理保障。

銀保監會表示,開展壽險與長護險轉換業務試點能夠在短時間內有效提升長期護理保險供給能力,緩解失能人群護理費用壓力。

銀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健康險監管處處長 宮瑞光:截止到2021年底 我們國傢60歲的老年人口已經達到瞭2.7億人,其中失能的老年人達到瞭4500萬人,人民群眾特別是老年人對於長期護理保障的需求是十分旺盛的,但是目前長期護理保障的供給存在很大不足,我們希望通過轉換業務,充分利用存量的壽險準備金,轉為提前給付的護理責任,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護理保障需求。

申請辦理轉換業務需要註意什麼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目前各人身保險公司在轉換業務運營體系、核保理賠約定、系統和流程改造等方面做好瞭試點準備工作,有需要的消費者,今天(5月1日)起就可以申請正式辦理轉換業務瞭。那麼,消費者在辦理此項業務時,都需要註意些什麼呢?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在參與轉換業務前,消費者應認真閱讀保險合同,準確理解轉換業務試點適用的保險產品、對應的保險責任、轉換後的保險金額等方面的具體內容,以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在轉換業務試點涉及的保險公司核保等環節,消費者也應當積極配合,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銀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健康險監管處處長 宮瑞光:為瞭保護投保人的利益,我們這一次在轉換業務過程中也設置瞭一個猶豫期,一般10天或者15天,如果投保人覺得轉換之後不合適,也可以在猶豫期內及時向保險公司進行申請,這樣把保單又重新恢復到壽險保單的原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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