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托憑證

境內企業出海制度再增指引:明確全球存托憑證備案時間

《指引》明確,境內上市公司境外首次發行全球存托憑證,應當在境外提交發行上市申請後3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同時,境外發行完成後,也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備案。此外,境內上市公司在同一境外市場再次發行全球存托憑證,新增基礎股份發行註冊程序與首次境外發行全球存托憑證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