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影像服务源自欧美,据说在1964年美国有一位全盲的教育部门职员切特.艾利(Chet Avery)知道有专门为听障人士制作的影片字幕后,建议也要为视障人士提供口述影像服务。1974年,葛瑞格里.弗雷泽最早提出了口述影像的概念,1981年,美国的口述影像服务首次应用到戏剧节中。后来,口述影像逐渐在日本和欧洲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始发展起来。
在英国,超过300家电影院配备了数位剧院系统或杜比输送装置以提供口述影像服务;英国通讯管理局2010年最新修订的《电视无障碍服务法规》要求未来十年内,所有英国境内电视台的字幕配备比例达80%、手语节目比例超过5%、影像描述比例达10%。
在美国,至少有九个州的电影院提供口述影像服务。如今美国的视障人士口述影像服务已发展得较成熟,在当地首映的电影中,60%以上附有口述频道,被制作成有口述频道的DVD也有40%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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