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妻子鄧燕娥的胞妹、前職工盟培訓中心行政總監鄧燕梨,早前承認在執法部門持法庭手令搜查鄧燕娥住所前兩度入屋,取走鄧燕娥的手提電腦和電話,幹犯“妨礙司法公正”罪,昨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囚六個月。
63歲被告鄧燕梨,報稱無業,她被控於2023年3月9日,在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在執法部門向鄧燕娥單位住所搜屋之前,於上述日期兩度進入該單位,以從該單位移除關乎鄧燕娥案件的證物,從而阻止該等案件證物被檢取及/或幹擾該等案件證物。
警方調查後指出,相關手機和手提電腦並沒有發現涉及國安案的犯罪資料,未有對鄧燕娥的控罪造成影響,量刑起點定於監禁九個月,被告認罪獲三個月刑期扣減,因此判囚六個月。
案情指出,鄧燕娥今年3月9日涉“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被捕後,透過法律代表聯絡鄧燕梨,指示她到胞姊單位開門供警方搜屋。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在警方搜屋前曾兩次進入單位,分別逗留69和41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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