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政府昨日與港怡醫院和香港中文大學醫院修訂服務契約,完善套餐式收費和病床要求,並引入服務補償機制,以鼓勵私傢醫院提供費用較為透明的日間和住院服務。
標準病床須占至少七成
為更有效確保私傢醫院能提供切合市民需要的良好服務,政府2011年起采納一套在政府土地發展新私傢醫院的最低限度規定,而現有私傢醫院擴建或重建時若涉及修訂地契,政府會邀請私傢醫院考慮接受最低限度規定。
最低限度規定包括私院須提供一定比例的套餐式收費服務,以提高收費透明度和確定性,讓市民對所需的醫療費用更有預算。經修訂的服務契約除住院服務外,也涵蓋日間服務,降低病人的醫療費用。政府加入新規定,要求私傢醫院的標準病床須占至少七成可用住院病床,以確保私院提供一定數量收費較相宜的病床,讓病人選擇。是次修訂同時新增服務補償機制。若私院未能履行服務契約要求,須按政府指示,以醫院管理局標準收費,為醫管局轉介的病人提供醫療服務,以作補償並回饋社會。
政府表示,有關安排可促成三贏局面,既有助政府減輕公共醫療系統壓力,也能善用私傢醫院的醫療資源,而公立醫院病人也能因輪候時間縮短而受惠。醫管局正與兩間醫院磋商服務補償機制的具體細節,以期明年第一季開展服務轉介。轉介服務預計涵蓋住院、日間手術、專科門診、診斷成像等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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