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大灣區標準合同》先行先試安排,首階段會公開邀請對跨境服務需求較為殷切的銀行業、征信業及醫療業機構參與。

  國傢“十四五”規劃明確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促進數據在大灣區流動。創新科技及工業局與國傢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昨日共同發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香港)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便利措施及先行先試安排,以簡化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個人信息跨境流動安排,便利港人在內地生活,首階段會邀請銀行業、征信業及醫療業機構參與。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新措施有助行業發展,指出現時近50萬港人居住大灣區,舉例若醫療病歷等個人信息可跨境流動,相信醫生診斷會更加精準及方便。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強調,香港個人資料的處理及出境會按自願原則並按照《私隱條例》受規管。/大公報記者 鐘佩欣

  有利香港建設成國際數據港

  今年六月特區政府與國傢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簽署《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合作備忘錄》,可在國傢數據跨境安全管理制度下,推動內地數據在大灣區內安全有序流通到香港,可降低企業數據跨境流動的合規成本,亦能促進大灣區數字經濟及科研發展,有助香港積極融入大灣區和國傢發展大局,同時有利於香港建設成為國際數據港。

  《大灣區標準合同》將簡化涉及大灣區的九個內地城市,即是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及肇慶市,和香港之間就內地個人信息跨境流動的合規安排,同時免除瞭內地數據跨境安全管理框架下就有關個人信息處理者跨境轉移個人信息的數量限制,以及簡化相關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的評估內容。

  按《備忘錄》訂下的框架,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與廣東省網信辦,將共同有序落實《大灣區標準合同》便利措施。資科辦將於本月開展《大灣區標準合同》先行先試安排,首階段會公開邀請對跨境服務需求較為殷切的銀行業、征信業及醫療業機構參與,後續或有序擴展便利措施至其他業界。

  據瞭解,過去國傢數據流通境外的合規成本較高,內地數據出境有嚴格規限,以及審批時間長,讓不少企業卻步,若透過新措施可使內地數據更方便來到香港,以統一方式處理,有效監測數據運用。

  本月開展先行先試 屬自願性質

  根據資科辦的網站顯示,香港的個人信息處理者及接收方在采用《大灣區標準合同》時,應向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進行備案,大灣區內地九市同樣需要向當地網信機構備案。資科辦強調香港個人資料出境依然按照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管,措施亦屬自願性質。

  科技創新界立法會議員邱達根昨日接受《大公報》訪問時,形容新措施是“開瞭綠燈”,指出現時約有50萬港人在大灣區生活居住,同樣會遇到跨境數據問題。他舉例,港人在內地醫院診治時醫生未能完整瞭解到患者過去病歷,“那些數據不流通,醫生如何知道患者病歷,如何對準治療?”

  邱達根又稱,過去港人到內地購房隻能向香港銀行借貸,全因內地銀行未得知借貸人的信用紀錄等,邱達根相信新措施不論在買賣樓宇、金融產品服務等方面都可便利兩地市民日常生活。

  “尊重雙方利益,更好利用數據。”港專協理副校長林森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跨境流動數據並非隻有姓名、身份證號碼等,舉例內地共享的士,該公司收集許多消費者乘車習慣,例如去哪裡、何時上車、車程長短等,若數據經分析後會總結出該城市或區域的消費者習慣及喜好、經濟狀況能力等。他指出,香港人口基數細,預計香港對內地的數據需求會大一些。

  私隱專員公署昨日表示,衷心感謝國傢網信辦對促進大灣區個人信息跨境流動的大力支持。跨境數據流動可促進大灣區整體的發展,加速建立“數字灣區”。

點讚(0) 打賞

评论列表 共有 0 條評論

暫無評論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體驗

立即
投稿

微信公眾賬號

微信扫一扫加關注

發表
評論
返回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