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食物業牌照,被飲食業界形容為“過五關,斬六將”,原因是申請涉及多個部門,包括屋宇署、消防處、環保署及規劃署等,各部門在審批過程中,會進行多次實地視察,牽涉時間及程序可想而知。
飲食生意從裝修到發牌獲準營業,花費不少時間,中間納空租等待政府部門“層層審批”,未見官先打三十大板。在牌照審批過程中,不同部門有各自標準和要求,往往符合某部門要求,未必達到其他部門的規定。而且某些規定未有與時並進,未能配合現代化經營。有些食肆為瞭順利取得牌照,在申請牌照時先按規定做足工夫,出牌後便撤走有關設施,不但浪費之前各方面的工作,更埋下潛在危機。
近年,政府部門已經優化程序,讓食肆“先發牌、後審查”,加快發牌審批。如果各相關部門可以做好協調,讓經營者準確掌握官方標準,減省不必要支出,對整個飲食業,對消費者來說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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