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周庭於2019年涉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判囚10個月。2021年再涉“勾結外國勢力”被捕,但獲準保釋。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特區政府昨日發出嚴正聲明,因涉嫌違反“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傢安全罪”被警務處國傢安全處拘捕的周庭,公然於社交媒體表示將棄保潛逃,罔顧法紀,特區政府會全力依法追捕,並嚴厲譴責這畏罪潛逃的羞恥行為。

  亂港分子、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棄保潛逃,聲稱不會自加拿大回港。特區政府表示,周庭公然表示將無視警務處的保釋條件,誠信徹底破產,亦從沒認真面對其涉嫌違反法紀的所作所為,試圖逃避法律後果。無論她以何種借口堆砌或嘗試欺騙同情,均無法遮掩其虛偽的羞恥行為,以及目無法紀的本質。

  特區政府指出,危害國傢安全是極度嚴重的罪行,特區政府會全力打擊,追究到底。任何逃犯都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逃犯除非自首,否則會被終身追捕。特區政府勸喻周庭回頭是岸,與警方合作,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改過自新,否則將泥足深陷,後悔莫及。

  警務處國傢安全處表示,留意到最近有人在社交媒體表示不會按時向警方報到,警方強烈譴責這些公然挑戰法紀的不負責行為。

  警方指出,該名女子於2020年8月10日因涉嫌違反“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國安處拘捕。其後她於2020年底至2021年中因其他案件入獄。該女子出獄後繼續接受國安處保釋候查。警方亦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附表二的權力限制該名女子離境。其間,該女子每次均按時向警方報到,態度合作。該名女子早前向警方透露希望能到外地升學並提供文件證明已被取錄,因此警方國安處於今年9月向她發回旅遊證件,並延長她的保釋至12月。

  警方呼籲當事人懸崖勒馬,不要選擇走一條不歸的路,一生背負“逃犯”之名。

  外交部:違法犯罪行為必受法律懲處

  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昨日在例行記者會回答提問時表示,中國是法治國傢,香港是法治社會,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時,任何人都沒有法外特權,任何違法犯罪行為必然受到法律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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