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為鼓勵生育,早前施政報告宣佈初生嬰兒傢庭可縮減一年公屋輪候時間,而過渡性房屋亦作出相應配合。房屋局昨日起調整過渡性房屋甲類租戶的申請資格,讓有新生嬰兒的傢庭,輪候傳統公屋滿兩年(一般要求為滿三年),即符合甲類租戶資格。
現時輪候傳統公屋未滿三年的傢庭/人士,屬過渡性房屋乙類租戶。凡在2023年10月25日或之後有新生嬰兒的傢庭,自昨日起可獲縮減一年輪候傳統公屋時間的申請要求,即已輪候傳統公屋滿兩年,便符合過渡性房屋甲類租戶資格;其他申請傢庭/人士則維持現有要求,方符合甲類租戶資格。申請傢庭須於嬰兒未滿一歲前遞交過渡性房屋申請。有關申請過渡性房屋的各項資訊,可瀏覽網頁。如有查詢,可致電房屋局轄下的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3611 8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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