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劉賜蕙(後排左四)於1985年完成警察學院課程,她與女警班同學合照。

  劉賜蕙作為首任警方國安處負責人,身為一名女性擔任瞭警隊如此重要的職責,亦凸顯和肯定瞭女警在警隊中的重要性及能力。她指出:“我覺得警隊是一個學習型的組織,在我過往38年一直向好轉變,精益求精。我入職時1984年的聖誕節,如果當時有人講女警應該要佩槍,我想很多人會覺得是笑話,會覺得這是天方夜譚。但好快不論男女警都是要佩槍瞭,甚至大傢在步操時都要操長槍,無男女之分。”

  曾任警隊人事部助理署長的劉賜蕙續說,過去數十年,女警的比例也是不斷增加,在她加入警隊時女警大概隻占13%;現在全個警隊兩萬多至三萬人,女警的比例上升至16-17%。特別是警官,即督察級或以上的女同事占瞭三成以上,而助理署長級別以上就更多,約占四至五成。

  由此可見,警隊在用人之道上是采取開放態度,是視乎人員的才能、態度,而非性別;在調動人手時,都是視乎崗位需要什麼樣的同事來配對,例如前線同事需對一些女性做搜身等。她形容就男女平等方面亦能看到這是警隊的進步:“以前我還是警員時,見到女長官都會覺得好鼓舞!”她表示期待有“一姐”出現,亦相信將來會有這樣的機會。

  大公報記者趙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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