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名媛蔡天鳳遭殺害碎屍一案震撼全城,如今嫌疑人一傢雖已落網,但背後涉及的巨額財產歸屬問題依舊撲朔迷離……

大傢都知道,蔡天鳳案的導火索——加多利山豪宅物業,仍在碎屍案疑兇、其前傢翁鄺球名下的,價值約7,000萬元(港幣,下同)→《蔡天鳳離婚、賣樓內情爆出!前傢翁曾揚言若賣樓就“殺咗你”》

加多利山物業。

另外有消息指,蔡天鳳身傢豐厚,除瞭是兩傢公司董事外,還持有多個物業,保守估計傢產達1億元,單是她持有荔枝角曼克頓山一個高層單位,現時市值已約4,500萬元。

而按照香港法律,蔡天鳳的遺產應由其4個子女繼承,也就是說包括她與疑兇鄺港智生下的2個子女。

若是鄺傢有人能逃脫罪責,或者提前出獄,又握有2個子女的監護權,豈不是就能變相取得蔡天鳳的一半遺產?

蔡天鳳4名子女中,有2名是與前夫所生。

近日港媒《東周刊》爆料,指蔡天鳳母親張燕花(花姐)近日頻頻與律師會面,爭取兩名外孫撫養權,另擬申請擔任遺產管理人,或將掀起一場涉及3個傢庭、最少4名合法繼承人的爭產戰!

蔡天鳳母親(穿白衣者)近日頻頻與律師會面,擬申請擔任遺產管理人。

其實在碎屍慘案發生後不久,蔡母就於3月6日率先入稟香港高等法院,以“擬定遺產管理人”身份,申請禁制蔡天鳳前傢翁鄺球出售加多利山物業。

港媒記者上周連續多日直擊,蔡母現身金鐘力寶中心,頻頻找律師商談。有知情人士透露,她是安排女兒身後事及處理遺產事宜,相信她要申請兩名姓鄺外孫的撫養權,以及擬申請正式擔任遺產管理人。

蔡母其後接受《東周刊》記者訪問,表示“女兒過身後,我都甚少離開傢門,除非是配合警方調查,都不太想見人”。

她又承認近日有出入律師樓:“去律師樓是因為有兩個孫由我照顧,去辦理他們的撫養權,是千真萬確。”

至於是否擔任遺產管理人一事,她稱因涉及女兒,故此不想回應。

花姐表示,女兒為前夫誕下的兩名外孫一直由她照顧,故女兒死後亦希望爭取他們的撫養權。

什麼是遺產管理人?作為遺產管理人究竟有什麼權力呢?

按照《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香港法例第10A章)第21條作出的規定,可提出申請成為遺產管理人的優先次序如下:

(a) 配偶

(b) 死者的一名子女

(c) 死者的父親或母親

(d) 死者的一名兄弟姊妹

遺產管理人擁有遺產管理的權力,例如可以作為信托人接管死者的銀行戶口及作出交易或轉賬,也可以出售死者的物業並處理獲得的收益。

而遺產管理人須對遺產負責任, 必須以遺產最佳利益為依歸去管理遺產,也需負上其他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提交遺產財物清單, 對所有受益人公平及快速及時地分配遺產。

(本文圖片來自星島及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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