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昨日回復大公報查詢表示,由2021年至今年9月,共接獲101宗涉及匯款(包括銀行及找換店)的投訴,當中最多涉及“延誤”(52宗),其次為“收費爭議”(26宗)。今年單是首九個月已接獲39宗投訴,超過2022年全年29宗、2021年33宗的投訴數量。匯款後一旦內地賬戶被凍結,應該怎麼辦?有律師代表說,應第一時間與公安機關聯系。

  找換店匯率較高吸客

  不少市民因為找換店的匯率較銀行高、手續較簡易,選擇通過找換店進行跨境匯款。大公報記者昨日翻查資料,銀行港元兌換人民幣的匯率約為0.924,而找換店則最高可給到0.938,即是每兌換1000元港幣,相差14元人民幣。

  工聯會內地咨詢服務中心與香港特區政府駐粵辦自2009年以來,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為香港市民提供內地法律查詢和求助,其中關於涉案查詢、匯款凍結等事務查詢長期高企。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律師代表萬暄予表示,使用找換店匯款有兩大風險。

  一是若收款賬戶被凍結,解封時間難以確定;另一風險在於若收到的匯款被內地司法機關裁定來源於詐騙、洗黑錢等非法途徑,可能導致匯款被沒收。

  萬暄予提醒,若內地賬戶被凍結,應第一時間取得公安機關的聯系方式、凍結案號、銀行詳細交易紀錄等資訊,並與公安機關核實“涉案賬戶”的資訊及具體交易金額,提供如找換店的匯款單、支付給找換店的等價貨幣、找換店確認“涉案賬戶”轉賬至銀行賬戶的紀錄等資料,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工作。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表示,依據律師提醒的步驟配合內地公安機關調查,若調查結果顯示匯款金額不屬於涉案資金,有機會及早解凍賬戶。

  大公報記者劉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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