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玫瑰崗中學擬停止辦學並非教育局意願。他已指示教育局須按保障學生學習機會等四項原則,妥為處理事件。
李家超今日在機場會見傳媒時被問及玫瑰崗中學事件,他表示,停辦該校是辦學團體的意願,而非教育局意願,相關校舍也屬辦學團體私人擁有的土地,並非政府土地。
他指,已向教育局局長表示要好好處理事件,而四項原則包括保障學生學習機會;辦學團體與學生、家長應保持溝通及商討,尋找合適處理方法;任何方案應平穩進行;以及教育局須全力協助欲尋找學位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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