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身兼《國安法》指定法官的總裁判官蘇惠德,在三年前接獲恐嚇電話,對方揚言“要炸死你老婆仔女”。一名男子事後在兩個Facebook專頁帖文留言指“炸死全傢先有證據”,由於法庭已頒禁制任何人在網上媒介散播煽動暴力言論,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認為被告兩度為發洩而故意留言以便公眾查閱,其煽動行為極其嚴重,明顯違反禁制令,構成藐視法庭。被告2021年3月被捕,在警誡下承認曾主動發佈涉案兩則留言,但辯稱是出於憤怒及一時沖動;他獲準保釋,其後棄保潛逃。法庭昨日在男子缺席聆訊下判囚4個月,並下令男子需向律政司支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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