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是本港市民主要食糧,在《儲備商品條例》的附屬規例中被定為儲備商品,進出口須受許可證管制。
政府自1955年開始實施食米管制方案,確保有穩定的食米供應,並貯存足夠的儲備存貨,以應付緊急或短期供應不足的情況。按政府要求,現時食米儲存商須儲備足夠市民15天的食用量存貨。今年4至6月香港的食米儲存量共1.07萬公噸。數據顯示,港人耗米量亦不斷減少,人均耗米量由2013年的45公斤跌至2021年的37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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