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警方國安處偵破案件(部分)

  唐英傑案

  唐英傑駕駛插有“港獨”口號旗幟的電單車到灣仔撞向3名警員,被控“煽動分裂國傢”及“恐怖活動”罪,被判入獄9年及停牌10年。

  黎智英、《蘋果日報》案

  亂港黑手黎智英及《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人員及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傢安全等罪,6名高層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而黎智英與3間相關公司已排期於2023年9月25日受審。

  “快必”案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在社交平臺發表煽動性帖文以及在街站叫“港獨”口號,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項罪名成立,判囚40個月及罰款5,000元。

  “傑斯”案

  網臺主持“傑斯”尹耀昇,勾結“臺獨”搞眾籌“助養”潛逃臺灣的黑暴分子,被控“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洗黑錢”罪被判監32個月,另充公487萬元犯罪得益。

  “35+初選”案

  47人涉嫌策劃及組織參加所謂“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傢政權”罪,其中31人認罪,餘下16人受審中。

  “港獨”勾外力案

  “港獨”分子李宇軒及陳梓華,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傢安全”罪,即在香港與黎智英、Mark Herman Simon、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采取其他敵對行為。案件將於2023年12月8日再提訊。

  羊村繪本案

  亂港組織“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頭目制作及發佈煽仇煽暴的“羊村”繫列繪本,被控“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覆製煽動刊物”罪,5人判監19個月。

  “支聯會”案

  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頭目鄒幸彤、李卓人及何俊仁,被控幹犯“煽動他人顛覆國傢政權”罪,審期待定。

  “賢學思政”案

  亂港組織“賢學思政”成員涉擺街站叫“港獨”口號,4人被控“串謀煽動顛覆國傢政權”罪,全部認罪,被判監30個月至36個月。

  《立場新聞》案

  《立場新聞》6名高層及前高層涉刊登多篇煽動性文章被捕,其中《立場新聞》註冊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和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案件審訊中。

  “職工盟”勾外力案

  反中亂港組織“職工盟”前總幹事、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的妻子鄧燕娥,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傢安全”罪等被捕,現獲保釋候查中。

  大公報記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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