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香港,我是從沒有聽說、見過,有一個霓虹燈招牌是因為日久失修、風吹雨打令佢跌落街。唯一一次,彌敦道有一個招牌跌瞭一半下來,未落到地,那次純粹是人為。”胡智楷師傅談到近月有套電影《燈火闌珊》上映,霓虹光影,胡師傅帶點感觸,“女主角有句對白:‘我的招牌建出來的時候,你的條例還未有。條例一出就說我的招牌違規、僭建要清拆……’”

  2010年政府全面實施“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在未經屋宇署批準及同意,或根據規定而豎設的招牌,均屬違例建築工程,當局可要求拆除。屋宇署對“伸出式招牌”的位置有細致規定,包括自外墻伸出不得多於4.2米;招牌與行人道地面的垂直距離最少3.5米、與行車道地面的垂直距離則最少5.8米(電車軌道則最少7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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