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歐盟多次針對用戶私隱保護問題,向科技巨頭開出巨額罰單。

  歐盟《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DPR)於2018年5月生效以來,多次針對用戶私隱保護問題,向科技巨頭開出巨額罰單。該條例允許監管機構對違規企業處以全球年銷售額4%的罰款。今年5月,歐盟以facebook違規傳送歐洲用戶資料到美國侵犯私隱為由,對其母公司Meta開出12億歐元(約102億港元)的罰單,創下該條例實施五年以來的最高罰款。

  過去幾年,Meta旗下企業因為數據外洩和保護兒童青少年私隱不力,多次被歐盟處罰。2021年,WhatsApp因違反歐盟私隱法而被罰款2.25億歐元(約19.15億港元)。2022年11月,facebook因洩露超5億用戶數據,被歐盟罰款2.65億歐元(約22.55億港元)。2022年9月,Instagram因保護兒童青少年隱私不力,被歐盟罰款4.05億歐元(約34.46億港元)。今年1月,facebook和Instagram在歐盟地區向用戶違規投放廣告,被歐盟罰款3.9億歐元(約33.2億港元)。

  亞馬遜違私隱法 罰63億

  Meta之外,2021年,歐盟認為亞馬遜(Amazon)收集用戶資料數據涉嫌違反隱私法,對其開出的7.46億歐元(約63.5億港元)罰款,這是GDPR條例出臺以來史上第二高的罰款。2022年,法國當局以違反私隱規則為由,對谷歌(Google)處以1.5億歐元(約12.7億港元)的罰款。 綜合外電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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