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擬建公屋用地,政府建議暫訂“未決定用途”地帶。新界鄉議局提出上水丙崗村建屋計劃,在上水丙崗村部分荒廢農地興建9幢樓宇,預計可提供約12000個單位,每個單位平均面積約457呎。

  這個計劃占地約8.5公頃,與粉嶺高球場公屋用地約9.54公頃比較,面積相對較小。但粉嶺高球場屋用地受環評影響,存在未知數。

  這次由新界鄉議局主動提出的建屋計劃,為官紳合作覓地建屋,解決土地不足問題開瞭先河。關於粉嶺高球場用地建公屋問題,必須就當下條件全盤去考慮和比較。

  當初粉嶺高球場收地建屋方案提出時,並沒有人提出其他替代方案,如今既然有逾萬住宅單位新方案提出,不妨持開放態度,以社會整體利益為依歸,將丙崗村方案與粉嶺高球場方案,在經濟、交通、環境、效率等作深入比較,孰優孰劣,科學論證再作定論。最重要是為香港大眾好,而不是隻為既得利益者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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