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致力爭取設強制舉報機制的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前主席雷張慎佳接受《大公報》查詢時表示,對政府提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表示歡迎,不過她認為立法並不等於建立全面的保護兒童措施,下一步應完善相關配套,包括人手、院舍及招攬寄養傢長,並設立以證據為本的檢討機制,並優化資源配置。
雷張慎佳表示,社會各界討論強制舉報機制已有一段時日,其中申訴專員公署在推動立法一事發揮積極作用,惟討論期間嚴重的虐兒個案一宗又一宗,期望立法工作能順利開展。
雷張慎佳指出,舉報虐兒隻是第一步,關鍵是第二步有關當局如何處理並跟進個案,“停留在開檔案階段係無實際作用,要有適當的社工跟進個案,有適當的治療師和輔導員處理受虐兒童的身心”,以及執法部門在保護兒童中所扮演的角色亦同樣重要。
宣傳教育 不可忽視
對於社署設提供48個服務名額的留宿幼兒中心,雷張慎佳認為初期名額少屬正常,當局可視乎現有資源及受虐個案而逐步增加,而受虐兒童除送往大型院舍或小型兒童之傢,寄養傢庭亦同樣重要,因部分受虐兒童較幼小,仍需要父母關顧而非職員,按既定程序對寄養傢長有要求,不過參考海外現行方案,亦可接納更多有心人士,讓招攬過程更具彈性,這方面當局可結合本地文化再作深入研究。
宣傳教育亦不可忽視,雷張慎佳認為,當局如何鼓勵更多市民參與保護兒童,“一些居住環境有限卻仍堅持照顧受虐幼童的傢長,政府可讓他們向外宣傳,講述遇到什麼困難又如何克服,或當局又提供什麼支援”,才能讓更多人認識寄養傢長這一身份。\大公報記者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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