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綜合報道】在國際賽場發生多次“誤播國歌”事件後,港協暨奧委會向下屬所有體育總會發出經修訂的《香港運動員及隊伍參與國際體育賽事處理播放國歌和升掛區旗的指引》(以下簡稱《指引》)並舉行簡報會,指引將於6月1日起生效。

香港《星島日報》5月31日稱,經修訂的要求稱,各體育總會每次出發參與國際賽事前,必須從港協領取工具包,當中包括兩份存有正確國歌的計算機硬盤或USB儲存卡,以及兩面區旗,港協也會指派特定人員安排交收。主辦機構須通過簽署標準收條,以確認收妥。到預計將會播放國歌或升掛區旗前,領隊須當場向主辦機構再核對即將使用的國歌和區旗為正確版本;如主辦機構拒絕讓領隊當場聆聽國歌及核對國歌名稱和區旗,領隊必須拒絕隊員參與體育賽事或頒獎禮,直至得到主辦機構同意及完成核對程序為止。

此外,如果再發生播錯國歌、升錯區旗或沒有恰當地升起區旗的情況,領隊帶領隊員按照《指引》作出響應後,應該馬上向所屬體育總會匯報,該會主席必須在兩個小時內通過電話直接通知港協暨奧委會指定聯絡人,並於事件發生後的下一個工作日提交簡單書面報告。港協暨奧委會將提供一份清單,列出體育總會必須采取的行動。《指引》稱,體育總會須於出發前向港協暨奧委會提交這份清單,確認已在出發前完成的各項行動,並於賽事結束後再次提交清單,確認已完成餘下的行動。(楊偉民)

點讚(0) 打賞

评论列表 共有 0 條評論

暫無評論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體驗

立即
投稿

微信公眾賬號

微信扫一扫加關注

發表
評論
返回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