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港車北上”申請程序
程序一:網上遞交申請
1 符合資格的申請人,需先透過“港車北上”指定網站就申請登記電腦抽簽。
2 經電腦抽簽獲分配申請日期的申請人,在指定的時間內透過“港車北上”指定網站遞交申請,並向運輸署繳交申請“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費用(每年港幣540元或每月港幣45元)。
程序二:兩地政府審批申請
1 運輸署收到申請後會根據提交資料作初步審批。
2 內地部門亦會審批,並以申請時提供的電郵,或內地手機短訊通知審批情況,及分階段完成所需手續。
•前往香港指定驗車地點查驗車輛;
•購買“符合國傢規定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如有需要亦會要求到內地自助采檢中心辦理備案手續。
3 收到通知後,申請人可透過指定網站的連結,前往內地“港車北上管理服務系統”查詢申請情況及上載內地保險。
4 若審核獲通過,內地政府會發出“電子牌證”;運輸署會簽發並郵寄“許可證”予申請人。
程序三:預約通關及出發
1 獲發內地“電子牌證”及運輸署“許可證”後,透過指定網站預約指定日子。
2 成功預約後,司機可按預約日期駕車經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前往廣東省。
註意事項
•已具備“粵港跨境私傢車常規配額”或“過境私傢車一次性特別配額”的車輛不具備“港車北上”的申請資格。
•申請一經遞交,不能撤銷或更改任何有關車輛及司機的細節,否則須重新申請。
•須符合兩地的保險法規,包括為其私傢車購買符合國傢規定的“交強險”或香港“等效先認”保險。
•每次入境內地後申請人車輛可連續停留不超過30天,每年在內地累計停留不得超過180天。
•居民可憑有效香港正式私傢車駕駛執照免試申領內地小型汽車駕駛證。
•內地部門不會要求申請人在網上繳交任何費用或提交信用卡資料。
資料來源:運輸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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