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林定國指香港國安法並非已取代基本法23條,23條立法須盡快完成。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律政司司長林定國21日接受電臺訪問時表示,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中央交給特區的責任,以維護國傢安全,希望能盡快完成此憲制責任,今年內、最遲明年完成。林定國亦指出,維護國安和保障人權自由不是對立,立法時將會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

  林定國表示,20年前基本法23條因種種原因不能立法,當時的社會環境和某些言論令部分人感到焦慮,但他認為要面對恐懼,不能以負面情緒掩蓋理性分析的重要性。

  會堅持法治原則

  林定國認為,香港是堅持法治的社會,尊重人權自由,立法時一定會關註市民所關心的堅持法治的原則,在維護國傢安全和保障人權自由之間取得平衡,不會有不合理限制。他認為,兩者不是對立,並非有必然沖突。

  他續指,香港國安法涵蓋4類罪行,但基本法23條則針對7類罪行,香港國安法隻有兩項罪行與基本法23條重復或部分重復,尚有5項未處理,因此香港國安法並非已經取代基本法23條。

  林定國期望,能盡快完成23條立法,但準備工作需要謹慎和深思熟慮,會參考其他地方的法律制度、法律傳統和當地情況,找出最適合香港、配合國傢需要的道路。目前正不斷進行研究工作,時機成熟後會提出方案並向市民解說。林定國重申,希望今年內、最遲明年完成,有信心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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