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个住宅单位被分间成多个㓥房单位,居住环境欠理想,未来将被设有最低标准的简朴房取代。

  为逐步取缔劣质㓥房,施政报告提出立法规管出租分间单位,并订立“简朴房”标准。“简朴房”规管制度建议方案昨日出炉,除订定最低标准外,更设立登记及认证制度,每次成功获批认证有效期五年。

 出租不合规格“简朴房”的业主及二房东须负刑责,最高可罚款30万元及监禁3年。规管方案将于下周一起至明年2月10日,进行持份者咨询,最快明年第四季开展登记及接受认证申请。

  政府消息透露,若采用较长的宽限期,可让业主与租客商讨租赁安排,减少造成混乱。而且当简朴房三年后全部落成,供应增加,有助减少㓥房租金飙升的情况。\大公报记者 曾敏捷

  现时全港约有11万间㓥房,部分居住环境恶劣,政府建议立法规管,符合最低标准并获认证为“简朴房”,才可合法出租。政府昨日提交立法会的咨询文件显示,“简朴房”最低标准包括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楼底2.3米高、有独立厕所、水电表等(详见列表)。

  㓥房日后必须登记成为“简朴房”,才能继续出租,预计最快明年第四季展开。业主有12至18个月登记期,登记成获认证的㓥房,每次认证为期五年,之后申请延续认证时,要提交经专业人士核证的报告,获认证的㓥房地址及认证有效期将会上载至房屋局网站。

  登记期完结后,会有12至24个月宽限期,若单位本身不合标准,业主可用这段时间改建单位至符合标准。若宽限期完结后,有未登记的分间单位仍在出租,政府会执法,订立执法优次的考虑,包括单位是否涉及严重安全问题、所处建筑物内有多少违反最低标准的㓥房、所处建筑物公共地方状况等。

  拟设12至24个月或更长宽限期

  如果业主或二房东在未获宽限期下出租违规单位,或获认证后被发现不符合最低标准,若罪成,最高罚款30万元及监禁3年;如果提供虚假资料,最高罚款1万元及监禁3个月。政府亦会研究对持续违法出租时间愈长的个案施加较高罚则。

  政府亦建议在“简朴房”规管制度下设上诉机制,若业主不同意房屋局局长就现存分间单位登记制度、宽限期和“简朴房”认证制度所作的决定或所发出的书面指示时,可提出上诉。处理上诉的独立委员会由建筑测量工程专业人士及法律界人士等组成。

  为避免受执法行动影响的㓥房户流离失所,政府会按需要透过相关的社工队,协助居民在私人市场寻找其他租盘搬迁,亦会灵活调配其他房屋资源,例如过渡性房屋、中转房屋、临时收容中心等,为有需要住户暂时提供安身之所,但不会安排他们提早编配公屋单位。

  政府消息人士透露,绝大部分持份者认同立法规管㓥房的大方向,具体执行细节可待听取更多意见后再敲定,例如咨询建议设12至24个月宽限期,政府不介意宽限期长一些,主要希望让业主有足够时间与租客商讨租赁安排,改建单位以符合“简朴房”最低标准,减少造成混乱。消息人士又提到,随着过渡屋供应增加,㓥房居民“有得拣”,过渡屋的租金水平亦是基层可负担水平,65%单位的月租在3000元以下,希望现时居住环境十分恶劣的㓥房居民,下定决心“早搬早适应”。

  另外,为落实简朴房规管制度,房屋局计划在2025/26年度起开设一个丙级政务官的有时限职位,即是房屋局首席助理秘书长(特别职务),为期3年,带领分间单位专责小组,尽快推展落实“简朴房”规管制度,以及打击劣质“㓥房”和让相关住户早日脱离不适切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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