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朴房规管制度建议方案昨日出炉,有出租㓥房的公司认为刑罚太重,会令市场供应减少;有业主组织同意要重罚,但估计改装不合规㓥房要数十万元,会令部分业主退出㓥房市场;有立法会议员则认为,应设最低刑罚,进一步提高阻吓力。

  出租不合规格“简朴房”日后须负刑责,最高可罚款30万元及监禁3年。㓥房公司负责人陈显熹表示,罚则涉刑事成分太夸张,又指合资格㓥房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及窗不可对着天井等规定,过于严苛,相信会有过百间房无法再出租。业主会会长佘庆云同意要重罚,但重新改动㓥房间隔成本高昂,料不少业主因而退出㓥房市场。他举例,“一开六”改为“一开四”,改建成本达六十万,但可供出租单位减少、租金收入减少,部分业主可能选择不做㓥房。

  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副主席郑泳舜表示,简朴房罚则必须具阻吓力,因为如业主把未达标准的㓥房继续出租,特别涉及结构安全,可能危及租户生命。他又期望,房屋局稍后可提交一个优先取缔的时间表。身兼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的立法会议员梁文广认为,应设立最低刑罚,进一步提高阻吓力,亦可考虑引入累进式刑罚,对屡次违法的业主或二房东判处较重刑罚,增加阻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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