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大批市民到法庭排队听审。下图:市民在闻判后离开法院,纷纷表示大快人心。\大公报记者摄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在“35+颠覆政权案”中,提出非法“初选”计划和所谓“揽炒十步曲”的戴耀廷判囚10年。本案是自香港国安法生效后,首宗根据香港国安法及《刑事罪行条例》定罪的案件。本港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判刑合理,彰显了公义及社会期盼;审讯过程中法官完全按照司法程序和法律原则处理,反映本港享有充分司法独立;本案同时警醒公众,切勿以身试法,危害国家安全。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判刑属合理,是预期之内。他说,案件由审讯到判刑,法官完全按照司法程序和法律原则处理,“事实胜于雄辩”,希望美西方国家和外国传媒好好“睇清楚”。

  汤家骅指,本案众被告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而“串谋”属于普通法之下控罪,因此判刑根据普通法的原则,香港国安法的量刑条文和内地判刑案例不是完全适用,但法官可以参考。他认为这是尊重和符合“一国两制”精神,亦是十分合理的处理方式。

  由于该案是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加上案件涉及的被告人数众多,本次宣判备受外界关注。汤家骅表示,纵观案件从审讯至判刑,法官根据普通法原则处理案件,没有偏颇,更有两名被告经审讯后获判无罪,彰显本港享有充分司法独立。

  对于有人认为首被告戴耀廷被判监10年属轻判,汤家骅就指判刑不算太重,在普通法下“串谋”罪监禁10年刑期绝非轻判,需要考虑到一众被告属“串谋”犯罪,并未成事;至于其他参与者的刑期约4至7年,与很多社运人士的刑期相比,亦不算太重。

  实施国安法 保障社会安全

  立法会议员、执业律师周浩鼎欢迎法庭的判决,认为香港法庭依法办事,作出公正判决,彰显了公义。他形容,策划及进行35+揽炒行动,完全是赤裸裸要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罪行,全社会深恶痛绝。周浩鼎又认为,戴耀廷一干人等就颠覆国家政权罪罪成,处以监禁判刑亦恰当,是让社会有正确认知,向公众展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决不能以身试法,危害国家安全;社会亦明白香港国安法的订立,对维护国家安全起着重要作用。

  立法会议员、中银香港总法律顾问简慧敏认为,是次判刑反映罪行严重性,不但彰显了社会期盼,亦让社会清晰明白,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任何试图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将受到严厉的惩处。她提到,审判期间美西方等外部势力严重干预,企图通过肆意抹黑、恶意施压等行为,干扰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判,借此影响法院裁决。幸而,特区的司法机构、律政司和执法人员顶住外部压力,其坚守法治的专业精神充分展现了香港维护法治和国家安全的决心和坚定意志。

  执业大律师马恩国特别提及此案中民主党4名被告,指民主党党章清晰写明“香港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支持香港回归中国”,惟4名被告所行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令人怀疑,民主党的行为与其党章是否背道而驰,该党是否为一个颠覆国家政权的组织。马恩国呼吁继续调查民主党是否还有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以及他们的作为是否还是表里不一,以民主之名行颠覆国家政权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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