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环境咨询委员会主席查逸超昨日透露环境及生态局会将垃圾征费议题重新带回立会进行报告,立法会议员梁熙认为要待相关的减废回收配套足够便民,不以惩罚性,而以奖励性质的形式推动社区回收较为合适。
梁熙表示现时社区的厨余机仍然不足及经常爆满,他理解厨余机较昂贵,设置需时,认为在过渡期间局方可在屋苑增设三色、五色回收桶,以暂缓回收物爆满问题。
企业员工减废可计入ESG
梁熙指出“绿在区区”的流动回收配套集中设在住宅密集的社区,他认为减废回收的合作范围及对象,可扩宽至商界。
明年1月1日是实施《上市规则》修订气候信息披露规定,上市公司需要满足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框架下的气候信息披露(ISSB气候准则),换言之,上市公司要计算ESG分数是否达到标准。
梁熙指出气候信息披露规定,并非只计算公司生产过程所产出的碳排放,或提供的服务是否达到环保准则;公司员工返工过程产生的碳排放,以至在办公室是否进行垃圾分类回收等都计算在内。
梁熙建议既然明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要达到ESG指标的要求,局方可以用这机会为切入点,与垃圾回收作出有机结合。
他说,“因每年上市企业未达到ESG要求,便要购买碳排放指标,若局方不再以惩罚性的垃圾收费模式,改以鼓励性质,例如企业的员工做环保回收减废,能计算入ESG分数达到指标,可助企业省回购买碳排放指标的成本”。
他举例连锁餐厅做垃圾分类若可以计入ESG分数,企业有诱因便有动力。然而,商业区需要增设流动性回收配套,便利商界企业等,“若餐厅用环保垃圾袋计入ESG分数,比较之前强制购买指定袋,相信自愿性参与垃圾分类回收的机率会较高,亦少了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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